干教〔2018〕21 号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关于举办第三期新颁布的档案数字化标准解读
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促进信息系统整合和资源共享,经国家档案局批准,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决定11月下旬在浙江省嘉兴市举办第三期新颁布的档案数字化标准解读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培训班,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政策解读、经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级档案局馆相关业务人员;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档案工作者和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三部分: 一是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讲授新修订的《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及《纸质档案缩微数字一体化技术规范》;二是电子档案管理和数字档案馆室工作,讲授《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南及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三是交流、答疑和总结。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档案教育培训证书,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和接受档案继续教育的依据和证明。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6日—12月1日(11月26日报到);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具体地点将于培训班开班前10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发布。
报名请在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按流程进行。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报名组织工作,培训班报名额满即截止。报名过程中,遇操作技术问题,请联系010—63204447。
请报名学员务必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发票信息和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名因故无法参加者,请于开班前一周告知会务组。
四、费用
培训费238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在培训班开班10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指定账户,培训期间开具发票。
户 名: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虎坊路支行
账 号:0200 2152 0920 0008 103
汇款请注明培训人员姓名、嘉兴班。
五、联系电话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教研室 010- 63013479、 63014550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