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都存在普遍性,也存在着特殊性。同样,干部人事档案除了具备档案所共有的属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真实性。真实性是干部人事档案的生命。如何来保证它的真实性,一定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属归档材料必须经过组织审查和认可;属归档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属归档材料必须经过认真鉴别。
(2)完整性。完整性是指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反映干部的全貌,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应当反映干部的全面情况和全部历史。为了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要及时地、经常地将反映干部变化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做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练、实用。
(3)动态性。历史在发展,社会在前进,每个人的情况也在不断变化,干部人事档案特点之一是动态性。随着干部个人社会实践活动,反映其德、能、勤、绩的材料逐步增加。由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的色彩,特别是历次运动中形成的材料,更具有其局限性,有的甚至是错误的。为了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准确可靠,必须根据情况变化和有关规定,将那些丧失价值或不准确的材料进行清理。这同样是一种“动态”。同时,干部人事档案随着干部职务的变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向主管机关转移。干部人事档案的这种流动性,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所决定的。
(4)机密性。这是因为干部人事档案记载着干部各个方面的情况,涉及到本人有关的工作和一些重大事件,反映干部的功绩、过错和失误。其中既有组织上的考核、考察材料,也有知情人为组织提供的旁证情况,以及本人撰写的材料,有其“隐私”部份。它的绝大部份内容只能限于组织撑握,不能向社会扩散,也不得随便公开。目前,国家保密局和中央组织部规定,根据干部的职务层次,将干部人事档案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