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载体等因素区别对待。
特级、甲级档案馆宜采用空调或局部空调,乙级档案馆可采用局部空调。
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要求应符合下表规定:
温、湿度范围 采暖期 夏季
温 度 14℃~24℃ ≥14℃ ≤24℃
相对湿度 45%~60% ≥45% ≤60%
各类技术用房温、湿度要求应符合下表规定:
用房名称 温度(℃) 相对湿度(%)
裱糊室 18~28 50~70
保护技术试验室 18~28 40~60
复印室 18~28 50~65
声像室 20~25 50~60
阅览室 18~28
磁带库 14~24 40~60
展览厅 14~28 45~60
工作间(拍照、拷贝、校对、阅读) 18~28 40~60
胶片库 拷贝片 14~24 40~60
母 片 13~15 35~45
视听、缩微等非纸质档案,除应符合上列表中规定外,尚应根据使用保管的特殊要求,对外围护结构进行特殊设计。
在选定温、湿度后,每昼夜波动幅度要求温度不得大于±2℃,相对湿度不得大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