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工作是指干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发生变化后~档案管理部门将其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一项工作。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第33条规定:干部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后~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二、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原因
一,干部人事档案保管范围与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不一致
1、该人员跨系统的工作调动,
2、该人员的所在单位并入新的单位或者改变隶属关系,
3、军队干部转业、复员到地方安臵的,
4、人员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调离、辞退、解聘的,
5、人员离退休后异地安臵等。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多而分散
1、属于应归入上级管理的干部档案材料,
2、有关单位职能部门形成的一些材料,
3、外单位误寄来的材料等。
三,借阅档案
在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过程中~有的也需要通过转递手段向利用单位提供。
三、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工作方法
1、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转递。不允许公开邮寄和交给本人自带。对个人携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
2、县及相当县以上的组织干部人事部门才能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和档案材料。
3、必须办理转递手续。即档案转出单位要按规定填写《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通知单的各个项目都要写详细。接收档案单位在收到档案以后~经过核对无误~应在档案转递通知的回执上签名盖章后~及时将回执退回寄出单位。过期未退回执的~转出单位应及时催要。
4、转出的档案质量要合格。必须是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整理规范。档案转递必须一次性全部转出~不允许将部分材料扣留或分批转出~以维护档案的完整性。
四、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手续及注意事项
一,转出手续
1、登记。填写《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并在转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注明转出的时间、转出材料的数量、转出的原因、转向何处、转递通知单的编号等。
2、注销。在档案的总名册上注销转出的日期及转到何处。也可运用计算机进行登记和注销。
3、寄出。即将要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严密包装~以机密件寄出。
二,接收手续
1、审核。审核就是要把好材料的“入口关”~我们要对转来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与《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进行仔细的核对。
2、答复。经过审核确认无问题的~接收人应在《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回执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及时寄回档案的转出单位。
3、登记。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正式接收后~均需在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本和干部人事档案总名册上逐一登记。
三,转递要求
1、合格。,1,信息准确: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整理规范,,2,严格审核:转递前要严格审核档案~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认真整改~经领导审批后转出~并详细登记,,3,及时整改:接收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对档案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转档单位~补齐材料和手续后才能审核、入库。
2、及时。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转递必须及时。转出档案的单位在干部任免后20天内转档~对存在的问题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只有及时做好转递工作~才有利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3、准确。一定要弄清档案所属人员新的主管部门~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准确转递。如果对档案所属人员新的主管部门不清楚~要通过发函或电话等方式弄清楚~不要盲目转递。
4、安全。要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转递中的绝对安全。转出时~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经过严格密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本人自带。接收单位如发现有拆封痕迹的~要查证核实。交接手续要清楚。
四,干部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转递时的注意事项
1、必须有任免文件、招聘通知、领导批文或联系函件等文字依据~否则不能随意转出,
2、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不能将未经清理、整理过的干部人事档案转出~否则接收单位有权拒收或退回,
3、必须一次全部转出~不能分批转递。凡清理、整理中剔除的待销毁材料~应由原单位登记《销毁材料登记单》后进行处理~不能随档案同时转递,
4、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的转递制度~定期检查核对制度~防止漏转或者错收。
五,各单位报送干部人事档案要求
1、接到干部人事任免通知,或催调档案通知,后~应及时将干部人事档案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到有关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根据,沪委组[2008]发字38号,精神~干部档案管理单位在新任市管干部正式任职后20天内~将其档案及电子目录,上海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世纪版,派专人报送到市委组织部信息处干部档案室,
2、转出的档案必须是按照中组部要求规范经过整理~且将零散材料全部装订入卷。对不符合整理要求转递的档案~可退回原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转递。对存在问题的档案~一律退回报送单位整改~并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报送。对拟报送的新任市管干部档案~经审核合格后~逐项填写《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报送单》~详细列出遗留问题~经报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导批准、签名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后同干部档案一起报送,
3、在沪的中央管理局级单位~在转递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正本之前~按要求做好副本~便于今后利用或转送有关部门,
4、干部人事档案转递之前~将档案材料内容与目录再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材料缺损。同时~对原件上的缺页、少张、破损等现象要加以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