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事业的建立与发展
一、我国档案事业的建立
我国档案事业萌芽于20世纪30年代,其主要标志是:当时国民党政府把“文书档案改革”作为“行政效率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部分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开始设立了档案室,创设了档案专业教育,形成了近代档案学理论。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标志着我国档案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到1957年,我国逐步建立起国家规模的档案事业。主要标志有三个方面:(一)接管旧政权遗留下来的档案,征集革命历史档案(了解时间及主要内容)(二)制定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法规,建立起机关档案工作,集中管理大行政区撤销机关的档案新中国档案事业是从机关档案室工作开始起步的。到1956年底,全国县以上机关普遍建立起档案室,成为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基础。(了解时间与文件及主要内容)。(三)成立国家档案局,开展对档案学理论研究,创办档案高等教育(了解时间及主要内容)。
二、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
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可以分为全面建设(1958-1966)、严重挫折(1966-1976)、恢复提高(1976-1987)、全面发展(1988年《档案法》施行以来)等四个阶段。(了解各阶段时间及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