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
本节概要地介绍了“档案工作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档案工作的性质”、“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档案工作标准化与现代化”等有关档案工作的基本问题。
一、档案工作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档案工作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档案工作是指档案管理活动;广义档案工作是指管理档案和档案事业的活动。一般所说的档案工作,是指狭义的档案工作。
(一)狭义档案工作八个业务环节: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提供利用、编研
(二)各业务环节间的辨证关系
档案工作各业务环节相对独立的,划分是相对的,彼此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收集是档案工作的起点、首要环节,整理是档案工作的基础,保管是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提供利用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编研属于提供利用的范畴。正确处理基础业务工作和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的关系。
二、档案工作的性质(三性)
(一)服务性(基础性、保障性)服务性是档案工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二)政治性机要性
(三)科学管理性档案工作还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具有文化性。
三、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三原则)
《档案法》第五条用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基本原则的核心包括三方面内容:1. 档案事业由党和政府领导,在中央一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2.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负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3.对国家所有的档案实行统一制度、分级负责的集中管理与保管,即一切国家机关和组织形成的档案,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保管,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各国家机关和组织的档案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二)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档案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包括两方面内容:1.档案完整——数量与质量。2.档案安全——实体与机密。
(三)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三原则辩证关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核心,“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是条件,“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是目的。
四、档案工作标准化与现代化标准化是现代化的基础,现代化是档案工作的发展方向。
(一)档案工作标准化
1.档案工作标准化的概念: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标准化主管机关或单独就档案工作的原则和方法、概念和设施等,制定科学的、统一的规则和技术规范,并予以实施的过程。2.档案工作标准化的内容三种划分标准:
(1)按过程分:制定、发布和实施等三个过程。
(2)按发生作用的范围和审批程序分: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四种标准。
(3)按涉及内容分:档案工作专业名词术语、代号代码、档案著录和目录组织、标引语言、档案工作各项业务建设以及档案库房、装具、各种设备等标准。
(二)档案工作现代化
档案工作现代化的概念:是指运用先进的技术设备,科学的理念、组织、方法,对档案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使之获得最佳工作效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项工作。档案工作现代化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档案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化不等于信息化。
档案工作现代化的四个方面主要内容:
1.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包括档案信息化技术。
2.档案工作组织与管理现代化
3.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建设、管理应用系统和标准规范化建设等
4.档案工作人员现代化档案工作现代化的关键是档案工作人员现代化,而不是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