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档案的放置
(1)实物档案统一分类排序整理编目后,实物档案目录放于单位综合档案室目录柜保管,实物应放入库房或专柜陈列保管。对于有些单位有地方,设置有荣誉陈列室的,实物原件可存放陈列室。
(2)对于有些单位有部分荣誉实物(如荣誉奖匾、证书、奖旗、奖状、奖杯、锦旗,花瓶、龙船、石雕等工艺品,有关建筑物或产品的模型等)根据需要在单位会议室展挂或在单位公共场所(如大堂、大厅)固定摆放。
(3)对于有些单位实物太多,无法全部陈列或放置在会议室或大堂的,也可以单独设“荣誉录”用张贴实物照片的方式在单位公共场所展览,实物原件则收回放在档案室档案柜之中保管。
(4)对特别珍贵的实物档案,用箱柜密闭进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