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档案的整理步骤
(一)分类
实物档案要根据其形成规律和特点合理分类(一般按其制成材料和载体分为可折叠和不可折叠两类归档),一件实物为一卷。
(二)排列
整理时应按照实物制成材料不同的特点,保持实物档案的历史联系。
(三)编制档号
实物档案的档号由各级类目号(分类号)和案卷号构成。档号在最下位类下按实物形成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一个流水顺序号。
以机关实物档案档号示例:
(四)固定档号标识
归档的每件实物应贴上档号“小标签”。“小标签”应贴在实物的背面或底部,以不影响实物原貌为宜。
(五)编制目录
实物档案按类别分别编制目录,一件实物编制一条目录。实物档案案卷目录包括档号、案卷题名、颁奖单位、颁奖时间、保管期限、存放地点、备注等项目。(其它类别实物档案可以参照文书卷内目录另外制作)
实物档案目录
实物档案目录填写说明:
1.类别。填写实物档案分类的类别,如“可折叠类”。
2.档号。填写实物的分类号和案卷号,如“H1—001”。
3.案卷题名。填写该件实物的主题或名称。
4.颁奖单位。填写实物制作、颁发单位。
5.颁奖时间。填写实物制作、颁发时间。
6.保管期限。填写永久、长期。
7.存放地点。填写实物保存地点,如“档案室”、“会议室”、“陈列室”等。
8.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装订目录
实物档案目录由目录夹封面、实物档案目录合订而成。
(七)填写目录封面小标签
装订好的实物档案目录夹封面、脊背应贴上“小标签”,并填写各项内容。
目录夹封面、脊背小标签项目有:全宗名称、全宗号、类别、年度、目录号。
(八)装盒、保管
可折叠类实物档案直接放入实物档案盒中保管;不可折叠类实物档案可存放在会议室、展览室的陈列柜或专用柜保管,并在实物档案目录“存放地点”一栏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