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样本)
第一条 为便于镇机关(以下简称本镇)和所属各单位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使所保存的档案能充分全面反映本镇主要职能活动情况,完整记录历史真实面貌,根据《档案法》和XX市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第二条 本镇文件材料是指本镇在其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电子文件、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等历史记录。
第三条 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镇主要职能和记录本镇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镇和社会有查考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镇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上级机关、同级单位形成的,需要本镇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和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镇工作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镇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具体包括:
一、文书档案
(一)党政办公室
1. 上级机关文件材料;
2.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本镇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 ×发文件;
4. ×信字文件;
5. ×会发文件;
6. ×政发文件;
7. ×政会发文件;
8. 本镇党委会议、办公会议记录、纪要;
9. 本镇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
10 . 本镇行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纪要;
11. 上级和本镇各类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领导讲话、传达提纲、会议日程、典型材料等;
12. 本镇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信息、重点工作目标及考核材料;
13. 市委、市政府督查件及办理结果;
14. 与本镇职能工作有关的电报、电话记录、传真;
15. 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考察报告、邀请函、执行日程、会谈记录等文件;
16. 本镇领导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及外出带回的与本镇有关的文件;
17. 以镇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
18. 本镇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年报表;
19. 本镇财务决算、预算报表;
20. 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形成的材料;
21. 本镇领导人离任审计报告、考核材料;
22. 本镇所属单位上报的职能活动的专题报告,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规划、总结、统计报表等文件;
23. 本镇召开党代会、人代会的文件材料;
24.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意见;
25. 政协、宣传、统战等等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
26. 政务信息公开文件材料;
27. 本镇在职干部职工名册;
28. 本镇人员(公务员)统计年报表;
29. 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
30. 离退休干部情况统计报表;
31. 党政人才统计报表;
32. 干部、职工调动,毕业生等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33. 干部职工录用、转正、调资、定级、奖励、聘任、复转、抚恤、死亡等文件材料;
34. 干部、职工任免职、离退休、享受待遇、医院鉴定等文件材料;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35. 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材料;
36. 技术职称评定报告及批复;
37. 模范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
38. 出国人员政审材料;
39. 党内统计报表;
40. 村两委换届、村级组织建设文件材料;
41. 纪委有关案件的调查笔录、处理报告等文件材料;
42. 人民来信来访及办理结果;
43. 查办案件、党风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组织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登记、来信来访等各类报表;
44. 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45. 对党员、干部、职工处分的意见、报告、批复及调查材料;
46. 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或取消资格,党员退党的文件材料;
47. 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名册及接收新党员通知书存根及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48. 共青团工作形成的请示、批复、工作计划、总结;
49. 团代会材料;
50. 团组织、团干部统计年报、团组织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材料;
51. 本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报表;
52. 妇联工作计划、总结、妇女组织统计报表、妇女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材料、“春蕾”女童相关材料;
53. 妇代会文件材料;
54. 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文件材料;
55. 民兵整组工作文件材料;
56. 兵役登记工作文件材料;
57. 征兵工作文件材料;
58. 防汛、防火等重大灾害应急预案,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工作文件材料;
59. 预备役工作文件材料;
60. 普法工作文件材料;
61. 综合治理工作文件材料;
62. 安置帮教工作文件材料;
63. 文明镇、文明村庄(单位)创建材料;
6 4. 工会举行的各种文体比赛、联欢会的材料;
65. 工会工作统计年报;
66. 档案、保密、公文、信息管理规定、计划、制度和统计表;
67. 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定、考核办法、统计表;
68. 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农业办公室
1.农村“绿化、亮化、美化、硬化、净化”五化工程文件材料;
2.“村村通油路”工程文件材料;
3.有关农业工作的各类报表;
4.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三)经贸办公室
1.招商引资工作中形成的宣传册、合同、协议、接待方案、谈判记录等文件材料;
2.劳动检查表及报告、安全生产、环保等企业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与单位和企业签订的各种合同;
4.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1.老龄、移民工作文件材料;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文件材料;
3.扶贫、救灾情况报告、统计表;
4.在乡老党员、老军人、残疾人、低保人员(家庭)统计表、救济情况;
5.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五)财政所
1.机关干部工资统计报表;
2.机关干部花名册;
3.粮食直补报表;
4.资产清查登记表、国有资产检查及登记表;
5.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身份证、户口本、发票、存折、标识卡复印件;
6.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 六)农业服务中心
1.生产技术指导意见;
2.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等示范材料;
3.品牌农业相关文件材料;
4.农村专业合作社文件材料;
5.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计生协会代表大会材料;
2.上级和本级印发的计划生育相关文件材料;
3.计生法规政策宣传材料;
4.计生服务对象卫生宣传材料;
5.儿童保健宣传材料;
6.流动人口文件材料。包括:流动人口办证证明存根,流动人口办证登记册。
7.计划生育信访文件材料;
8.计划生育信访报表;
9.计划生育信访调查材料;
10.计划生育信访记录、会议签到表;
11.计划生育执法文件材料;
12.计划生育规划统计文件材料
13.照顾二胎生育审批表。
14.避孕措施年(月)报表;
15 .妇女查体、健康等文件材料。
16.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八)经管统计审计中心
1.农村财务公开文件材料;
2.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公开文件材料;
3.农村计划生育公开文件材料;
4.农村困难救济、低保户公开文件材料;
5.农村基本建设公开文件材料;
6.各类合同材料;
7.文明户、“五好家庭”、先进个人名单;
8.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九)投资服务中心
1.招商引资工作中形成的宣传册、接待方案、谈判记录等文件材料;
2.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材料;
3.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十)科技文化服务中心
1.组织农村文化活动(农闲季节文艺宣传)形成的文件材料;
2.建设农村文化大院(图书室、文化家园)相关文件材料;
3.科技下乡、科技扶贫文件材料;
4.农村科技项目、科技专业户统计表;
5.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十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1.村镇建设统计年报;
2.村庄“五化”工程文件材料;
3.行政执法文件材料;
4.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基建档案
参照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三、设备档案
本镇重要设备、设施文件材料。
四、小城镇建设档案
按照XX市档案局《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青档字[2000]43号)执行。
五、专门档案
(一)农业综合开发档案
1. 可行性建议;
2. 批复;
3. 项目实施方案;
4. 招投标书;
5. 项目审计报告。
( 二)农村低保档案
1.审批类
(1)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评估表暨议事会意见表;
(3)有关部门的入户调查表;
(4)低保对象的申请书、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低保申请人提供的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
(6)其它应归档的材料。
2.日常管理类
(1)民政部门停发、增发、减发低保金的审批表和有关审核材料(其中停发表是单独表,增发、减发表在审批表动态管理中体现);
(2)低保对象名册(与发放领取名册同一表);
(3)日常入户调查材料;
(4)低保信息系统、统计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数据;
(5)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困难大学生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申请书、审批表、统计表等。
(三)优抚档案
1.伤残军人调查表、统计表;
2.复退军人困难补助、统计表;
3.烈属、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属统计表;
4.农村困难人员救助情况统计表。
(四)残疾人档案
1.残疾鉴定表及审批材料;
2.残疾人救助文件材料、统计表。
(五)农村保险档案
1.农村养老保险档案(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档案)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档案
3.农村合作医疗档案
4.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档案
(六)土地(林地、果园)合同档案
1.土地(林地、果园)承包(延包)合同;
2.土地(林地、果园)调整方案;
3.土地(林地、果园)调整台帐。
(七)普查档案。
1.普查宣传材料;
2.普查计划、领导讲话、规章制度、考核材料;
3.普查各类统计表、资料;
4.普查音像、照片、光盘、软盘、实物。
(八)、农村经济管理档案
1.年终报表(收益分配方案);
2.农村四职干部考核、工资批复;
3.2002年前农村干部养老金批复等文件材料;
4.各村财务预决算。
(九)农村统计档案
1.农村各项统计年报;
2.其他阶段性统计报表;
3.各种普查统计表。
(十)农村审计档案
1.农村内部审计(月财务交接)材料;
2.农村干部离任审计材料。
(十一)会计档案
1.本镇会计档案(预算内外各一套):
(1)会计凭证:
①原始凭证;
②记账凭证;
③汇总凭证;
④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
①日记账;
②总账;
③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账;
④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
(3)财务报表
①行政单位年终决算报表;
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
③会计月报、季度报表;
(4)其他
①会计移交清册;
②会计账薄保管清册;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代管单位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
①原始凭证;
②记账凭证;
③汇总凭证;
④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
①日记账;
②总账;
③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账;
④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
(3)其他
①会计移交清册;
②会计账薄保管清册;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3.代管所属行政村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
①原始凭证;
②记账凭证;
③汇总凭证;
④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
①日记账;
②总账;
③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账;
④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
(3)财务报表
①行政单位年终决算报表;
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
③会计月报、季度报表;
(4)其他
①会计移交清册;
②会计账薄保管清册;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六、照片档案
(一)本镇历届领导人的照片(工作照或免冠照片);
(二)上级领导、社会著名人物来本镇检查视察工作的照片;
(三)本镇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工作会议、业务会议、表彰会议、代表会议)的照片;
(四)本镇各种工作成果的照片;
(五)本镇宣传报道工作的照片;
(六)本镇外事活动的照片;
(七)本镇发生的各种重大事件、事故的照片;
(八)本镇主办或承办的重大活动的照片;
(九)本镇各种实物(如奖状、锦旗、奖杯、礼品、纪念品、宣传品)的照片;
(十)本镇组织或参加的其它重要活动的照片。
七、音像档案
(一)市级以上领导人、社会著名人物来本镇检查、视察、指导工作的录音录像材料;
(二)本镇主办和承办的有影响的重大活动、重要外事工作的录音录像材料。
(三)本镇重要职能活动的录音录像材料。
八、实物档案
(一)应进馆实物档案归档范围
1.本镇获得的XX市级(含)以上涉及综合工作的各种荣誉证书、奖状、锦旗、奖杯、牌匾等;
2.本镇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形成的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凭证性实物,包括活动标志、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首日封、纪念邮票、组织机构印章、赠送的礼品等;
3.本镇外事活动中获赠的纪念品、礼品;
4.其它有重要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
(二)非进馆实物档案归档范围
1.本镇获得的(应进馆实物档案之外)各种荣誉证书、奖状、锦旗、奖杯、牌匾等;
2.本镇国内交往中获赠的纪念品、礼品;
3.其它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
第四条 镇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镇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镇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镇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镇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镇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单位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本镇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人事档案归档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镇对应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镇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八条 本镇协办的会议、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九条 本范围自印发后执行,原与本范围不一致的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