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录入应注意问题
2.5.4.1. 题名应录入齐全,字与字之间不能有空格,不能有错别字。
2.5.4.2. 题名中的有“本委”、“本局”、“本部”等字样,根据文头或印章或文件内容等查明全称或通用简称后录入;如:“本局2003年工作总结”,录入时应查明确切名称“****局2003年工作总结”。
2.5.4.3. 题名中有关任免职、介绍信等涉及人名的文件,需要把题名中无法反映出的人名补充完整。如: “关于***等3同志任职的通知”,录入时需要把其他人名一并录入“关于***[***、***]等3同志任职的通知”。
2.5.4.4. 题名中有关人员花名册、补发工资通知单等,需要把单位名称补充完整,外加方括号“[ ]”。如:“人员花名册”,录入应考证单位 “[****局 ]人员花名册 ”。
2.5.4.5. 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文件,要按照“责任者+事由+文种”结构部分或全部自拟题名。自拟内容外加方括号“[ ]”。如:“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应拟写为“[****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
2.5.4.6. 文件题名含糊不清,不能揭示或不能全面揭示文件内容时,应根据其内容另拟题名。如:原题名为“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号文件的通知”,从题名上看不出档案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其内容,再另外拟写题名,即:“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号文件[关于*************的通知]的通知”;
2.5.4.7. 以文件责任者和文种为题名的文件以及只有文种的文件,要根据内容,拟写一个简明确切的题名。如:“XX市人民政府第***号令”,应自拟题名“XX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号令”;“通知”应自拟题名“[共青团中央关于纪念一·二九的]通知”;“****档案局通报”应自拟题名“****档案局[关于市直机关档案管理情况的]通报。
2.5.4.8. “会议记录”需录入会议议题,外加方括号“[ ]”。如:会议记录[研究档案库房安全设施改造方案]。
2.5.4.9. 当正题名不能正确揭示档案内容时,需要把能够反映档案主题内容的副题名作为题名的一个部分录入正题名之后,副题名前用“-”表示。如:文件正题名为“抓住机遇、打牢基础、共建美好家园”,录入时,需要连同副题名一并录入,即:“抓住机遇、打牢基础、共建美好家园—***同志在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5.4.10. 同时存在正题名和并列题名的,应一并著录。
2.5.4.11. 来文和复文为一件时,对复文的文件题名后面应著录体现来文的内容,还应增加“及请示”、“及函”等字样。外加方括号“[ ]”。如:“****局关于档案室建设规模的批复[及请示 ]”。
2.5.4.12. 附件是正文的重要补充与说明的,应在正件标题后著录附件标题,外加方括号“[ ]”,多个附件之间用“;”隔开。如:“关于发布《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的通知” [附件1: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附件2:重点问题解答 ]。
2.5.4.13. 附件单独作为一件的,应在附件题名前著录正文题名,外加方括号“[ ]”,并标注“附件”字样。如:“[关于发布《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的通知]附件: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
2.5.4.14. 定稿、历次修改稿单独作为一件时,应标注稿本性质。如:“****局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定稿 ]”。
2.5.4.15. 涉密文件的题名统一写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