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档案数字化-档号
2.5.3.1. 档号结构
(1)2016年以前形成的归档文件,按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分类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代码-件号,如:001-2010-永久-BGS-0001。按年度-保管期限分类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如:001-2010-永久-0001。
(2)2016年以后形成的归档文件,按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分类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代码-件号,如:001- WS·2016-Y-BGS-0001。按年度-保管期限分类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件号,如:001- WS·2016-Y-0001。
2.5.3.2. 形成档号的字段应按照以下要求著录:
(1)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2)档案门类代码:归档文件档案门类代码由“文书”2位汉语拼音首字母“WS”标识。此字段可不单独进行著录,档号项会自动生成。2016年以前形成的文件可省略档案门类代码。
(3)年度:为文件形成年度,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16”。
(4)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分别以代码“Y”、“D30”、“D10”标识。2016年以前形成的档案,著录时可按照实体档案保管期限标识。
(5)机构(问题)代码:机构(问题)代码采用3位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标识,如办公室代码“BGS”或“001”,归档文件未按照机构(问题)分类的,应省略机构(问题)代码。
(6)件号:件号是单件归档文件在分类方案最低一级类目内的排列顺序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如“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