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类档案整理工作
(1)整理原则:在大类内最低一级类目下,按其项目、结构、阶段或台(套)分别进行整理组卷。
(2)整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成册、成套的科技文件宜保持其原有形态。
2)通用图、标准图可放入相应一项目文件中或单独组卷。其他涉及这些通用图、标准图的项目,应在卷内备考表中注明并标注通用图、标准图的图号或档号。
3)产品局部或零部件变更、建设项目和设备仪器在维修和维护中所形成的科技文件,宜采取插卷的方式放入原卷中;亦可单独组卷排列在原案卷之后,并在原案卷的备考表中予以说明和标注。
(3)科技档案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科技文件宜按系统、成套性特点进行案卷或卷内文件排列。卷内文件一般应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
2)、案卷内管理性文件按问题结合时间(阶段)或重要程度排列。一般应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3)产品类档案可以按大类分系列、型号排列,系列或型号内可按产品设计(含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技术设计)、工艺、工装、加工制造、生产定型等工作程序或产品结构排列。
4)科学技术研究类档案按大类分项目排列,项目内可按课题可行性研究立项、方案论证、研究实验、总结鉴定、成果和知识产权申报、推广应用等阶段排列。
5)基本建设类档案按大类分项目排列,项目内可按前期、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信后评估等阶段排列。
6)设备仪器类档案按大类分项目或型号排列,项目或种类内可按立项审批、外购设备仪器开箱验收(自制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验收)、设备仪器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仪器运行、设备仪器维护等阶段或工作程序排列。
在上述排列顺序的基础上,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等科技档案中的文字材料,可以按职能或事由结合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图样文件按结构、工序、专业、图号、时间等顺序排列;图文混合文件材料,按文字材料在前,图样材料在后的顺序排列。
(4)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制。
卷内文件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图样的页号编写在右下角,或标题栏外右上方;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文件,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各卷之间不连续编页号。
(5)案卷题名
产品、科研课题、建设项目、设备仪器名称或代字(号)、结构、阶段名称、文件类型名称等
在拟写科技案卷题名时要注意两种情况,一是城市内隐蔽工程档案按标段组卷的,题名要提示到区、街名称,如果档案涉及的区、街过多则在卷内目录文件或图纸标题中体现出来。二是外文资料没有译文的应将题名及主要内容应译成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