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档号的编制
档号亦称档案号,是企业档案部门在整理和管理的过程中,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实体的一组代码,即档案保管单位的编号。档号是存取档案的标记,具有固定档案分类排列顺序、统计和检索档案的作用。档号编制应坚持唯一性、合理性、稳定性、扩充性和简明性的原则。
目前,企业档案部门编制档号,仍应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档号编制规则》(1995年6月12日国家档案局批准,199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档号的结构、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作了统一规定。
档号结构有三种:
1.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件、页(张)号
2.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件、页(张)号
3.类别号—项目号—案卷号—件、页(张)号
企业档案号的编写应采用“[全宗号]—类别号(或项目代号或目录号)—案卷号(或件号或盘、盒、张号)”结构。档号中左边为上位代码,右边为下位代码,连写时上、下位代码之间用间隔号“·”(短横)相隔。
例如:
编制档号的原则:在一个档案馆内全宗号不能重,在一个全宗内类别号不能重,在一个类别内目录号不能重,在一个目录内案卷号不能重,在一个案卷内件号不能重,在一个文件内页号不能重(如果装订成卷的,在一卷内页号不能重)。
有的企业以件为单位将其装入档案盒中,而且盒号没有延续以前的卷号编下来,而是重新编制案卷号。那么,这部分案卷可重新给出一个目录号。
互见号
纸质档案应与非纸质载体档案设立互见号。互见号是反映同一内容其他载体档案保管单位的档号。
所谓互见号是指反映同一内容但另行保管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设立互见号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便捷地查找到反映同一内容的其他载体形式的档案。
互见号应注明在案卷或档案盒内备考表固定的位置。
哈市各企业现在分类的现状:
第一种是集团系统统一制定分类方案的。例如供排水集团、物业供热集团。
第二种即制定了分类方案并编制了案卷档号。如三精制药、生物工程公司、水投公司。
第三种是没有制定分类方案,只是在档案柜上帖上类别名称的。如电影机厂、市投资集团热电公司等。
第四种是没有制定分类方案,也没有在档案柜上帖类别名称的。如一工具厂、二工具厂等。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呢?
一是有分类方案没有标识的,应根据分类方案制定标识办法,然后按照标识办法要求在案卷上填写档案号。
二是没有档案分类方案的,要根据企业形成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分类方案和标识办法,再根据案卷实际情况标识编制档号。这主要涉及前四大类的管理性的档案,如果案卷组卷比较清晰,易于分开,则标识到二级类目;如果比较乱无法分清,则标识到一级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