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设施设备
一、企业档案库房设置要求
9.1 档案库房
9.1.1 档案库房应设置在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水、火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无特殊保护装置一般不宜设置在地下或顶层。
9.1.2 档案库房楼层地面应满足档案及其装具的承重要求。
9.1.3 档案库房面积应满足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留有存储空间。
设置档案馆的企业,档案库房建筑应符合JGJ 25的要求,库房一般应满足日后20年档案存储需要。
二、企业档案业务技术用房要求
9.2 业务技术用房
9.2.1 业务技术用房应满足接收、整理、修复档案的实际需要。
9.2.2 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档案接收、整理、裱糊、消毒、复印、数字化、缩微以及安全监控等用房。
三、企业档案阅览及陈列室设置
9.3 阅览及陈列室
阅览室应邻近办公室和档案库房,环境安静。
陈列室(展览室)宜设置在适于观览的场所。
四、企业档案保管装具要求
9.4 档案装具
9.4.1 档案柜架应牢固耐用,一般应具有防火、防盗、防尘作用。应根据非纸质载体档案需要选择有专用保护功能的柜架。有条件的可采用密集架。
9.4.2 各类档案盒规格、式样和质量应符合GB/T 9705、GB/T 11822、DA/T 22和GB/T 11821的要求。
五、企业保护设备要求
9.5 保护设备
9.5.1 档案库房应配置温湿度监控设备及灭火器材、防光窗帘、防盗门窗等必要的设施。
9.5.2 根据库房管理需要可配置除尘器、消毒柜、去湿机、加湿机、空气净化器等设备。
9.5.3 有条件的企业应配置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温湿度自动调控、监控等设备。
六、企业档案管理技术设备配置
9.6 技术设备
9.6.1 配备档案整理工作所需要的装订机、打印机等设备。
9.6.2 配备档案修复、利用需要的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复印机、阅读机等设备。
9.6.3 配备信息化管理需要的计算机、服务器、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等设备,以及容灾备份设备、应急电源。
9.6.4 根据需要可配备CAD绘图仪、工程图纸复印机、缩微机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