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的保管要求
8.4.1电子档案应参照纸质档案分类方案进行整理。
这一条文的基本意思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所有电子档案都应该按照企业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整理;二是不同门类的电子档案应分类存储到不同的脱机载体上。
8.4.2电子档案应存储到脱机载体上。其存储载体见DA/T32的附表C,保管要求见GB/T 18894的9.4。
8.4.3脱机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或装具上应贴有注明载体序号、电子档案号、密级、保管期限、存入日期等内容的标签,电子档案载体应设置成禁止写操作的状态。
8.4.4存储在脱机载体上的电子档案应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异地保管,一套提供利用。
8.4.5超过保管期限的电子档案的鉴定和销毁,按照纸质档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删除和销毁应符合GB/T18894中9.8的相关规定。对确认销毁的电子档案应有销毁文件目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