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术语和定义
1、 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的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
“企业档案”的的概念在我国档案工作中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也对其进行了多次的界定。最后一次是2002年,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中,将企业档案界定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那么它与《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相比较,其变化主要是:
一是增加了“研发”。过去在计划体制下我国科研设计单位多从事科研、设计、开发等活动,属于科技事业单位。这些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在国家档案局20世纪90年代初组织的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活动中取得很大成效。体制转变后,经营型科技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因此增加“研发”主要针对科研设计类企业或企业中的研究开发活动。
二是去掉了“有保存价值”前“对国家、社会和企业”的限定词。主要是因为企业范围广、形式多样,投资主体多方。我国不但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有大量私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现在的《公司法》甚至允许注册一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这些限定词就有局限性和不适应性,而去掉限制词不代表企业档案管理对国家、社会就没有责任,而是包容性更大。在我国,无论何种类型、所有制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来经营管理,其档案的形成保管也必须符合《档案法》的要求。
三是将“文件材料”简化为“文件”。从理解上,各种形式也包括载体形式,因此没有提及载体。
2、 档案信息化。是指运用信息技术对归档文件、数据信息资源及档案进行采集、整合、维护、处置和提供利用服务的档案管理提升过程和工作方式。
“提升过程”,表明运用信息技术形成、管理和利用档案,是一个发展、创新的持续性提升过程,不是一蹴而就,与国家将信息化界定为“过程”、“进程”的表述是相一致的。
“工作方式”,表明这种技术创新和进步的过程中正在形成一种新的工作模式,使过去的几十年来形成的管理惯例、模式、方法正在进行着根本性转变;同时也表明,信息化的持续推进过程,将形成一种区别于传统档案工作的管理理念、方法、技术、规则、流程的全新的档案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