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的程序、方法、要求
1、《规定》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
(1)实施范围(分为两类)
执行范围的机关: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这些机关、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编制本机关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参照执行范围的单位: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
参照执行的单位要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不须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2、编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方法和要求
《规定》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颁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同时废止。
如果参照单位仍沿用原有规定,已没有相关的法规政策作依据了。
(1)、明确编制的对象
这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对象仅限于机关文书档案,其他门类档案不在此次编制范围之内。
在具体编制过程中,应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突出职能特色,不要照搬照抄。
各级机关制定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应具有一表两用的功能,既包括机关文书材料的归档范围,也包括了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2)明确编制体例
按机关内部各个工作部门一个一个地编制,最后形成一个总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提倡组织机构分类法)
这种编制体例便于机关内部各个职能机构明确哪一类文书材料应该归档,归档的文书材料保管期限如何划分,促进机关公务人员注意做好平时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工作,确保应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便于机关档案人员掌握各内设机构文书材料的归档范围,监督和指导各内设机构做好平时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3)把握编制方法
A.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B.系统归纳、前后对照
C.突出重点、逐项细化
D.应对“重要”、“一般”、“业务”等进行细化
E.界定属性、保证完整
3、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1)市直机关编制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必须经本级档案局审查批准后才能具体执行,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2)当新的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没有获得审批时,仍沿用原来的有关规定。
(3)编制上报本机关或本系统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同时上报本机关“三定”方案或职能说明材料。
(4)档案局对各机关上报材料的审批工作一般应实行“两审制”。
(5)具有垂直领导关系的机关、系统要有两个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即本机关期限表和本系统期限表汇编。
(6)垂直管理系统中的下一级机关,要根据本系统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机关的实际,开展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编制完成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报本系统上一级机关审批。
(7)中央直属、省属单位只需向上一级机关档案部门审批,但同时应向市档案局备案。 (如:统计调查大队)
4.哈尔滨市档案局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1)转发文件,明确规范
(2)开展培训,掌握技能
(3)审批一级,备案二级
A.重点加强指导,按要求及时完成报审
B.所有市直单位及所属的二级单位,在两年内完成编制工作,该报批的报批,该备案的备案
C.未按时完成报批、备案,将列入执法检查对象(《规定》是以“国家档案局令”发布,属部门行政规章,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D.要充分认识编制工作的意义,牢固树立“对历史负责”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