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
1.在会计档案移交档案机构之前,会计机构应有专人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并要配备专柜或专库进行保管,严防会计档案的散失、毁损、泄密。
2.会计档案移交到档案机构后,要注意将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等区别开,单独排列,存放有序。
3.由于会计档案的外在形式规格不同,为了整齐排列和便于保管,会计档案的装具(卷皮、卷套、卷盒)要符合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规范化要求,达到合体包装、坚固耐用、标准统一、便于存取、封面设置合理。
4.保管磁性介质的电算化会计档案,应采取直立存放形式,并且注意避光、防尘、防磁。磁性介质档案除备份二套,还要按电子档案的保管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并每四年复制转存一次,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的会计数据的丢失,确保安全性。
(二)会计档案的利用工作
利用工作方式及要求,主要包括:
1.完善借阅服务
2.编制会计档案检索工具
会计档案的检索工具主要有会计档案案卷目录和专题目录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