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移交、接收与保管
移交、接收与保管要求
对归档电子文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检验。在检验合格后将其如期移交至档案馆等档案保管部门,进行集中保管。在已联网的情况下,归档电子文件的移交和接收工作可在网络上进行,但仍需履行相应的手续。
移交前检验项目:
①载体有无划痕,是否清洁;
②有无病毒;
③核实归档电子文件 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检验及审核手续;
④核实登记表、软件、说明资料等是否齐全
⑤对特殊格式的电子文件,应核实其相关的软件、版本、操作手册等是否完整。
检验结果分别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的相应栏目。
载体的保管要求:
归档电子文件的保管除应符合纸质档案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避免擦、划、触摸记录涂层。
(2)单片载体应装盒,竖立存放,且避免挤压
(3)存放时应远离强磁场、强热源,并与有害气体隔离。
(4)环境温度选定范围:17℃~20 ℃;相对湿度:35%~45%。
归档电子文件在形成单位的保管,也应参照上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