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参加工作时间?
答:应按每个干部的实际情况确定。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革命工作为职业的时间,即在根据地、解放区是指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的时间:在敌占区是由我党组织决定以公开社会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以及参加被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所认定的党的外围组织等的时间,并经组织认定。
建国后的,应分别按参加工作(包括参军当战士、进入全民所有制(含公私合营)企业、事业单位、农村插队)时间和脱产当干部时间(以工代干现已批准当干部的,从代干时间算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