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编写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是对案卷内的每一份文件、图纸有关事项确切登记的表格,其内容包括:
序号、文件编号、责任者(形成文件单位,合同是二个单位形成的,应写签章单位)、文件材料题名、日期、页次、备注。如果文件形成时对工程名称填写不准确的,编制卷内目录时要纠正:若会议纪要、变更通知单中每一份文件没有题名的要拟卷内题名,揭示会议主题、修改内容等。
某些图纸原来已有图纸目录的,就保留其目录,目录与卷内文件一致的可不再另编制卷内目录。如果图纸目录与图纸内容不相一臻时,应当保留原图纸目录。并重新予以仿制卷内目录。原图纸目录作为一份文件。在其首页加盖档号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