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新中国的档案事业经历的阶段:
① 初创阶段(1949年10月—1954年10月)
② 全面建设阶段(1954年11月—1966年4月)
③ 遭受挫折和破坏阶段(1966年5月—1976年10月)
④ 全面发展与改革阶段(1978年12月—现在)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第一个文书和档案工作的法规性文件:1951年9月29日,《公文处理暂行条例》正式颁布执行。该《条例》共八章四十条,规定了公文的作用、种类,处理公文的原则和拟写公文的要求,明确指出,档案是党和国家机密的基本范围之一,必须建立严密的管理、检查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成立的意义:1952年11月,中央办公厅、组织部和宣传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创办了档案专修班,1953年7月又扩大为专修科,1955年发展成为历史档案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的成立,是新中国档案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填补了我国档案高等教育的空白,成为培养档案专业干部的基地。
国家档案局的成立:1954年11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议,批准成立了国家档案局。
国家档案局的首任局长:周恩来总理任命曾三为国家档案局局长。1955年2月,国务院任命张中为国家档案局副局长。
关于党政档案统一管理的通知:1959年1月7日,中央发出了《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指出党和政府、军队、群众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有密不可分的联系,须以党的方针政策为纲加以整理。因此,有必要把党政档案统一管理。
中央档案馆开馆:1959年10月8日,中央档案馆建成开馆。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原名及更名时间:1955年12月,故宫博物院档案馆更名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1958年6月改名为明清档案馆,1963年12月又恢复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成立时间及原名:1964年4月,南京史料整理处更名为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中央书记处作出了开放历史档案决定时间:1980年5月中央书记处作出了开放历史档案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布及施行时间:1987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颁布58号主席令,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决定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档案事业发展的特色:①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特色---从分散到集中 ②党政档案管理特色---集中统一管理 ③档案馆网络建设与组织特色---统一规划,全面建设 ④档案室设置与管理的特色---综合管理、综合开发 ⑤依法治档的特色---由单纯业务指导监督转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 ⑥档案事业服务特色---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
第二节:邓小平为《经济参考报》的题词对档案工作的意义:1984年9月邓小平为《经济参考报》题词:“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为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指明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