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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的鉴定工作(内容、原则、标准、方法、步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7 16:17:57    浏览次数:1134    评论:0
导读

(一)文书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和原则:内容:制订鉴定的原则和标准(归档与不归档的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对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划分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满,确定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围绕上述鉴定所开展的一系列组织工作。原则:从国家和人民的整理利益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效益的观点,确定档案的价值。(二)档案鉴定工作制度的内容;档案鉴定工作制度应包括归档范围、保管期限、销毁制度等。(三)鉴定档案价值的标准;(四)文书档案鉴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骤;(五)档案销毁工作;(六)档案保管期限表的作用和类型

文书档案的鉴定工作

(一)文书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和原则

内容:制订鉴定的原则和标准(归档与不归档的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对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划分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满,确定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围绕上述鉴定所开展的一系列组织工作。

原则:从国家和人民的整理利益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效益的观点,确定档案的价值。

(二)档案鉴定工作制度的内容

档案鉴定工作制度应包括归档范围、保管期限、销毁制度等。

(三)鉴定档案价值的标准

1、档案来源标准    来源是指档案的形成者

从国家范围来讲,来源标准通常就是国家各级档案馆确定收集范围的基本依据。对某一特定机关来讲,本机关的档案通常要重点保存,外机关的来文价值就需要根据来文机关的地位、职能以及与本机关关系再作具体判定。

 2、档案内容标准

重要性、真实性、客观性、独特性、实效性、等因素进行价值判断。

3、档案形式特征标准

指档案的名称、形成时间、载体形态和记录方式等。

4、相对价值标准

判断价值的高低,主要依据档案群体的完成程度。某一全宗的档案数量越多,完整程度越高,档案个体的价值相对越低;相反,全总的档案数量越少,完整程度越低,档案个体的价值相对提高。

(四)文书档案鉴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方法:就是鉴定人员用直接鉴定的方法逐件逐张地从文书档案的内容,作者,名称,可靠程度等方面审查.

步骤:文书档案的鉴定工作由档案部门会同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具体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在文件归档时确定是否属于归档范围,剔除一部分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由文书处理部门或业务部门一,二年后销毁;
第二步,对归档文件确定其保管期限,即确定归档文件的"生存期",这一阶段的鉴定工作由文书立卷人员具体实施;
第三步,到一定年限后对档案的价值进行复审.复审主要采取两种形式,即移交复审和到期复审.

(五)档案销毁工作

a,档案销毁手续:对经过鉴定确已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查签字批准后再销毁.
b,
档案销毁方法:销毁档案与销毁清册登记内容核对无误后,到指定地点,二人以上监督核销,监销人在销毁清册审批表上签字.

(六)档案保管期限表的作用和类型

档案保管期限就是以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它的主要作用是鉴定档案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

类型:1、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又称标准档案保管期限表)

      2、同系统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

      3、同类型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

      4、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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