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各业务环节的关系
档案工作各项业务环节都有各自不同的工作内容、特点和要求,每项工作都是整个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必不可少的、相对独立的一个环节。
档案工作基本业务环节的划分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在工作步骤上,不能按档案工作各业务环节机械地划分先后次序,而应注意各业务环节工作间的衔接,以及相互交叉、渗透和影响,做到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共同提高。
档案工作各业务环节是彼此依存、相互制约的一个有机整体,不能把各个业务环节割裂开来。比如,收集工作必须与整理、鉴定工作相结合,收集档案应同时考虑到档案的质量和价值以及今后的利用;又如,整理工作要与编目工作相结合,编制检索工具的档案,必须是已经整理的档案,这部分档案不能轻易地打乱重新整理,否则,会使检索工具与档案实体不相对应,导致编目工作的混乱。
从档案工作各业务环节的相互作用中,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一种最基本关系,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等各个环节,都是为档案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创造条件的,因此,它们都属于基础业务工作范畴。这样,整个档案工作的内容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即基础工作和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它们是既矛盾又统一的有机整体。基础工作为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提供物质基础,创造工作条件,没有基础工作,便无法开展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直接体现了档案工作的目的和方向,它既反映了基础工作的成果,又向基础工作提出了要求,促使基础工作更进一步,没有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基础工作则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工作的目标。实践证明,这两方面工作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必须妥善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过分地重视基础工作而忽略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会使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工作进展不大;过分地强调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而轻视基础工作,会使工作没有后劲,同样得不到发展,因此,二者不可偏废。不能关起门来“打基础”,不能因为没有开展过基础工作而不提供利用及编研这部分档案,这种“先打基础,后搞利用”的想法是错误的。应该看到,基础工作是在提供利用及编研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的,应积极开展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让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促进基础工作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