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之可行性——以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为例
产品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知名品牌的突出特征,通过对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保护,防止伪冒产品地理标志的产品侵害消费者利益,是目前世界各国的通用作法,产品地理标志已成为强化产品市场竞争力、供消费者辨别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主要方法,为世界各国在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中所常用。开展汝瓷地理标志档案工作,不仅对汝州地区档案工作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可以扩展到其他类似的名牌产品档案管理中。
1 汝瓷在中国瓷器发展史中的地位
中国是瓷器的发源地,宋瓷在中国古瓷排行榜上占有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而在宋瓷中,汝瓷以“釉如膏脂之溶而不流,其釉厚而声如磬,明亮而不刺目”而独树一帜,被誉为“青瓷之首,汝窑为魁”,汝瓷釉面所特有的鱼鳞状或冰裂状的细碎繁密的纹片,其釉色之巧夺天工,深受世人所珍爱。
在各地保存的社会科学文献中,有关汝瓷的记载很多,在此进行简要汇总,以便对汝瓷的评价有一个基本概念。
令人颇为遗憾的是,汝瓷兴盛前后不过区区20余年,仿佛一曲昙花一现的华彩乐章。众所周知的史实是,中原地区是华夏文明的核心地域之一,也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金人南侵、北宋灭亡,昔日繁华化为白地,人民流离失所,导致汝瓷工艺失传、窑址湮灭,堪称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的至大憾事。据称现在传世的汝瓷不足百件,为世界各地的收藏者视为秘宝、深藏不露,世人难得一见。李苦禅先生曾为之感叹: “天下博物馆,无汝(瓷)者,难称尽善美也。”汝瓷之珍贵可见一斑。
如果站在传承华夏文明、弘扬中华文化的角度来看,推进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汝州市的地理区域、或者档案工作的范畴了。
2 汝瓷地理标志文件的形成特点
汝州市是闻名全国的汝瓷之都,汝瓷产品名扬世界, “汝瓷”已成为汝州地区乃至河南省宋瓷产业中的一张亮丽名片。据汝州市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2012年,汝瓷器型已发展到上千种,全市年产瓷器达270万件,产品远销日本、新加坡、美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产值达2.1亿元。
对特定产品赋予产品地理标志是实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式,通过对具有历史知名度的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保护,可以有效防止伪冒产品侵害地理标志产品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产品。像人们所熟知的法国葡萄酒、瑞士奶酪、澳洲羊毛、中国景德镇瓷器等,都实行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未经审核与授权,是不允许使用该地理标志的,地理标志已成为世界各国强化产品市场竞争力、帮助消费者鉴别产品品牌的主要方法,为世界各国在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中所常用。因此,在汝瓷产品中实现汝瓷地理标志管理是保护汝瓷品牌、促进汝瓷产业发展的必然。
根据我国2005年发布实行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是“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毫无疑问,号称“汝瓷”的瓷器产品必须同时具备所应有的“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
2006年8月,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汝州市对汝瓷实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汝州市先后成立了“汝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汝瓷地理标志产品专家委员会”,负责汝瓷专用标志申请、审查和使用过程监督。2009年,在“闽龙杯”中国中部赛区陶瓷原创设计电视大赛举办的评选中,汝瓷被评为河南省十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之一。
据汝州市汝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2年底,汝州市已有朱氏汝瓷、新嘉诚汝瓷、玉松汝瓷等12家企业获准使用汝瓷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已成为这些企业创新发展、市场保护的有力武器,在市场宣传、展览推介、驰名商标诉讼中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公众对标注了汝瓷地理标志的产品青睐有加,充分说明了地理标志对汝瓷行业发展的重大驱动作用。
但是,如果深入了解地理标志档案的形成过程可以发现,与通常我们熟悉的、以一个单位或企业的活动为对象的单一化档案不同,地理标志档案的形成、管理与使用跨越了政府部门、企业、检测机构等,不同部门所形成的地理标志档案之间存在直接的有机联系。
地理标志名称的申请、管理、产品质量检测、商标注册及驰名商标认定等,涉及了政府部门(如汝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汝州市工商局等)司法机构(受理与地理标志商标相关的法律案件的人民法院)、瓷器质量检测机构(汝州市瓷器质量检验站等)、汝瓷生产企业及汝瓷产品的上下游企业等多方面因素的参与。在这个过程中,各部门或单位所形成的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既保持了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形成特点,同时还会与其他部门或企业形成的汝瓷地理标志档案构成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是一个复合的档案系统形态、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见的单一性质的档案系统形态。
3 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特点
汝瓷地理标志产品档案的突出特点在于跨行业、多部门参与,而由于其工作性质的不同,所形成的档案内容既相互联系、又各具特点,把这些与汝瓷地理标志直接相关的档案部门的工作融合在一起,就成为“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
具体来说,汝瓷企业如果想取得汝瓷地理标志的使用权、在取得并开始使用该标志以后,会在汝瓷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部门或单位形成一系列的相对应的文件,这些文件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汝瓷企业提出的汝瓷地理标志申请书及申报文件、汝瓷地理标志产品专家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汝瓷地理标志使用证书、相关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汝瓷产品质量证书或检测报告、使用汝瓷地理标志过程中形成的注册商标等文件,还应当包括该企业使用汝瓷地理标志过程中形成的宣传文稿、包装标识、产品说明书、以及在进行驰名商标诉讼中形成的其他文件等。
可以看出在汝瓷企业在提出与使用地理标志过程中,会导致企业、政府机构、司法机构、质量监督单位等不同部门或单位会围绕该企业的地理标志分别形成具有对应关系的申请、审核、批准文件及司法认定、质量检测文件,这些档案都会保存在各部门或单位的档案部门中。如果我们通过一定的方式把这些分散在各自部门或单位所形成的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揉和在一个“虚拟”的档案信息系统中,形成一个围绕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的有机整体,就有可能实现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的联动管理。
通过建立汝州市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实现与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的部门或单位的信息互动、把以前分布在不同部门或单位的档案管理纳入这个机制中,化“分力”为“合力”,不仅对促进汝瓷地理标志工作具有实际意义,对整合与促进汝瓷行业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开展也有实际意义。
4 实现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的要点
建立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需要从多种方式、多各角度进行,可以从“四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交流来入手。
4.1 统一规划
汝州市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从宏观上实现对汝瓷地理标志档案工作的指导,在制定汝州市档案管理规划时,应当统筹规划,把与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相关的部门或单位的档案管理机制的完善、运行及考核等内容纳入其中,实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
4.2 统一标准
建立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制定包括地理标志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保管、信息交换、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实现对不同部门或单位分别制定统一框架下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鼓励企业按照档案标准化规范制定本企业的地理标志档案企业标准。
4.3 统一制度
把对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列入日常工作日程,把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内容纳入到相关部门及单位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中,形成比较完备的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在进行档案工作检查、工作考核时,把对地理标志档案工作的考核纳入工作范围,实现地理标志档案管理的制度化。
4.4 统一交流
结合各部门及单位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研究汝瓷地理标志档案工作交流渠道的交流方式及交流内容,改变由于信息交流渠道不畅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建立地理标志档案管理信息交流的畅通渠道。
5 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环
档案系统实质上是一个信息系统,档案的存储、检索、利用都是档案信息流在发生作用。而任何一个信息系统的生命力在于系统内信息的不断传递、传播与交流,这种信息传递、传播与交流不仅是要在信息系统的内部进行,更需要与外部的信息系统进行。因此,如果想要建立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并保持有效运行,就必须建立一个能够承担这种信息交流任务的信息系统,来实现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所需要的信息传递、信息传播、信息交流工作,承担与完成这个工作任务的信息系统就是“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环”。
进一步而言,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环是建立在整合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实现跨部门、跨单位的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把原来处于各部门、各单位单独管理状态下的地理标志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到一个开环式信息系统中,以实现联动机制内、外的地理标志档案信息交流与信息互动。这就实现了汝瓷地理标志档案形成部门或单位的信息互通;可以为汝州市汝瓷行业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地理标志档案信息保障;同时也可以作为汝州市决策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了解汝瓷行业信息、加强对汝瓷行业政策引导的依据。
不同部门的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形成过程各有不同的形成特点,但是,在这些不同部门或单位形成的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之间是具有有机联系的,可以说是环环相扣,相互映像,互联互动。
把这些产生与保存在不同部门或单位之中的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有意识地“链接”在一起,建立一个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参与部门或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信息交流与互动的渠道,就实现了“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环”的建设。建立“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环”并实现其有效运行,是决定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构思的成功与否的关键性条件之一。
6 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环的特点
如果把这些虽然是分散保存在不同部门或单位、但内容直接相关的汝瓷地理标志档案所包含的信息有意识的链接在一个信息系统中,形成一个围绕该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的有机整体,就构成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环的实质内容。
汝瓷地理标志产品档案的突出特点主要有四点:一是跨行业多部门参与;二是成组对应性产生;三是以汝瓷企业为核心;四是虚拟性集中。
6.1 跨行业、多部门参与
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环中的信息源不是单一的信息源,而是包含了与汝瓷地理标志信息的形成与管理相关的诸多单位或部门在内,如政府部门、司法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汝瓷生产企业、汝瓷产品的销售、物流配送等上下游企业等都包括在内,连接了地理标志名称的申请、管理、产品质量检测、商标注册及驰名商标认定等方面的档案信息。所形成的档案内容既各具特点、又相互联系,把这些相关的档案信息融合为一个可以相互交流互动的开放信息链,就成为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环的信息源构成,就好像中华母亲河——黄河的发源地有无数泉眼一样,信息环的“泉眼”不是一个个的单独“泉眼”,而是由很多的信息“泉眼”共同组成的。
6.2 成组对应性产生
具体来说,在汝瓷企业取得汝瓷地理标志使用权、使用该标志以后,会在汝瓷地理标志产品的审批、质量管理部门或单位形成一系列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
汝瓷企业提出的汝瓷地理标志申请书及申报文件;
汝瓷地理标志产品的备案资料、专家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汝瓷地理标志使用证书;
相关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汝瓷产品质量证书或检测报告;
使用汝瓷地理标志的注册商标等文件;
企业使用汝瓷地理标志过程中形成的宣传文稿、包装标识、产品说明书等;
在进行驰名商标诉讼中形成的司法调解书、判决书等司法文件;
在销售、物流配送过程中形成的与汝瓷地理标志相关的文件等。
可以看出,一个汝瓷地理标志的申请、批准、使用,必然会在企业、政府机构、司法机构、质量监督单位等不同部门或单位分别形成具有对应关系的成组文件:如地理标志申请、审核、批准文件会在该企业和汝州市汝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对应形成;而质量检测文件则会在该企业与瓷器产品质量检测单位之间形成,注册商标文件会在企业和工商管理部门之间形成,销售文件会在汝瓷生产企业与物流配送企业之间产生等等;都具有一一对应、成组产生的特点。
6.3 以汝瓷企业为核心
通过以上两个特点可以导出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环的第三个特点,这就是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是以企业为核心产生的,是围绕着汝瓷企业取得与使用地理标志过程形成的,这也就决定了在汝瓷地理标志档案信息环中汝瓷企业的核心地位。
6.4 虚拟性集中
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与常见的以一个单位(机关、企业)作为一个档案管理单元的情况不同,而是一个包含了与汝瓷地理标志信息多个单位在内的信息系统,在这个信息系统中,仅仅是相关信息参与互动,而地理标志档案本身是不参与其中的,这个信息环是一个“虚拟信息系统”而不是档案实体管理系统。
7 建立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的意义
档案工作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信息保障与信息服务,建立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可以让各级管理部门全面掌握汝瓷地理标志的历史及现状,为制定汝瓷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的决策参考,同时也可以助力汝瓷企业拓展市场、成长壮大,如果这个构思得以实现,无论是对档案工作还是对企业都有良好推动作用。
不过,开展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有很多新内容是需要加以研究、讨论以及进一步规范的。建立汝瓷地理标志档案管理联动机制的构想,可以为启动汝州市类似档案如曲剧等非物质遗产档案积累经验,不断加深汝州地区档案工作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