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准扶贫档案的概念及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义
(一)精准扶贫档案的概念
精准扶贫档案是指在精准扶贫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这个概念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精准扶贫档案形成的对象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也隐含着社会各有关扶贫组织。
二是精准扶贫档案形成的内容范围主要是实施精准扶贫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的历史记录。
三是精准扶贫档案形成的形式和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表格、录音、录像、照片、电子数据等。
(二)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义
一是国家发展战略布局需要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扶贫开发进入精准扶贫新阶段。精准扶贫档案是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真实记录了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的工作成果,客观反映了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光辉历程,加强和规范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存凭留证、资政惠民,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推进精准扶贫中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总体安排部署和各项重大扶贫举措需要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精准扶贫档案详细记录和反映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准扶贫档案是否规范建档,档案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贫困户的认定是否精准,关系到帮扶措施是否精准,关系到贫困退出是否精准,关系到整个精准扶贫工作能否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关系到能否打赢全市精准扶贫攻坚战等重大问题,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事关全局、事关大局,意义非同寻常。
二、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运行机制及管理措施
(一)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并督促检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把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流程和内容,实行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促进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同步发展。市、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进,做好服务,监督指导各单位建立各类精准扶贫档案。
(二)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运行机制
根据省档案局、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枞阳县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牵头人,扶贫办、档案、教育、医疗卫生、社保、金融、党建等部门为成员的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联席会,统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形成扶贫办主导并组织实施、档案局协助并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各成员单位配合并积极参与,合力推进的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机制。市扶贫办、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贫困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适时组织档案工作专项督查。县扶贫办要精心确定一个(或若干个)乡镇、村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示范点,县档案局要积极配合,及时跟进指导,保证示范点档案管理的标杆作用。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整体推进乡镇、村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三)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管理措施
1.建立精准扶贫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市、县扶贫办要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有效地开展对档案管理措施建设的精准指导,切实解决好精准扶贫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鉴定、销毁、编研利用及库房管理等工作中的具体业务问题。
2.做好精准扶贫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要树立凡是在实施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和与精准扶贫工作有关的职能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都要纳入精准扶贫建档工作的收集范围的思想意识并付诸实际行动,做到精准扶贫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确保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精准扶贫文件材料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要求以“件”为单位整理。贫困户的识别、退出材料,以户为单位整理,一户一档(贫困村档案可参照贫困户的建档方式,按一村一档进行整理)。精准扶贫项目形成的文件材料应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组卷整理,保持文件材料的成套性。扶贫资金材料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安徽省会计档案整理要求及案卷格式》(财会〔2017〕309号)组卷整理。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照片,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14)整理,录音、录像等储存在光盘、磁盘等载体上的,按《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 15-1995)整理并防磁保存。电子档案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第6号令)等要求,进行有效管理。
3.建立精准扶贫档案室,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县扶贫办、乡镇要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配备专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档案用房,配置能具备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磁、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等满足档案管理需要的设施设备。切实做到档案存放有序、管理规范,确保精准扶贫档案保管安全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