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比研究及启示
国外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历史悠久,档案学领域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启动,与档案馆相关的行业及其他行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从其形成到发展亦有很长的历史。我国从90年代开始制定有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现已逐步完善并形成体系。但是我国的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至今还没有建立。2004年1月,上海首先推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为全国最先推行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推行档案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地方,打破了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终身制,是我国档案职业资格制度的有益尝试,对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国的推行具有巨大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1 国内外档案职业资格制度的发展现状
1.1 国外档案职业资格制度发展概况
目前,世界各国的档案职业资格认证虽没有建立较为正规的体系,但由于各国档案教育和档案事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其中具有代表意义的国家是法国、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法国是世界档案高等教育的发祥地。法国于1821年成立的巴黎档案学院是世界上第一所高等档案学校,1846年教育部长的法令中有一项规定———凡持有档案学证书的人,享有优先在档案馆内工作的权利。这一规定可视为世界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源头。目前,法国国家档案馆的专业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的职业资格考试才能上岗,主要分为档案总保管员、副档案保管员、文献档案保管员、助理档案员和办事员,他们属于不同等级的国家职员系列。下一级的专业人员想要晋升为上一级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工作一定时期后,通过社会公开的招聘考试,再通过严格的考核和较长时期的锻炼才能实现。法国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保证了法国档案工作者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美国档案工作者协会(SocietyofAmericanArchivists,SAA)于1936年成立以后,工作重点一直致力于提高档案工作者素质和推动档案教育的发展。但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前,由于档案教育发展缓慢,正规的、较大规模的档案教育体系尚未形成。1985年6月,“教育与专业发展委员会”(CEPD)提出了一份“档案学家”证书获得资格标准草案,标志着美国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初步形成。1987年SAA 成立了“临时资格认证局”(InterimBoardforCertification,IBC),以确定职业化的档案工作者的资格标准以及考核办法。1989年美国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采取考试制,这种考试制度要求只有通过指定机构的考试且达到一定分数才能获得档案职业资格证书。目前,该档案职业资格证书体现了美国档案工作的重要特点,是一种面向北美、兼及世界的开放式认证体系。它属于一种自愿性、独立性和非盈利性的组织,是整个北美地区唯一提供档案行业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由于其考核标准客观、公正、全面和科学,具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因而成为美国许多档案机构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标准,受到许多用人单位的好评。可以说,美国档案工作者认证学会所开创的美国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全世界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国香港等地已开始引入美国档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体系。
20世纪70年代,英国档案工作者协会(SOA)认可的档案管理证书(DiplomainArchiveAdministration),标志着英国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开始。目前SOA 开展两种认证活动:提供单组证书(SingleModuleCertificates,简称SMCs)的档案管理认证和提供档案保护资格认证(CertificatesinArchivalConservation)。SMCs认证是档案管理证书的一种形式,一般采取远程教育的方式进行,提供声像档案、商业档案、教会文件、古文字学与外交学、房地产档案、中央和地方政府文件、苏格兰法律与政府文件等7种单组证书。档案保护资格认证是一种开放式认证项目,专为档案保管领域的工作人员提供,主要采取自学交流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授课方式。
澳大利亚的颇具特色的国家档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是在借鉴英国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而形成的。澳大利亚的档案职业资格认证依托于档案高等教育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主要由档案工作者协会(ASA)和文件管理协会(RAMM)共同开展。根据“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ustralianQualificationframework,AQF)和“国家行业能力标准”(NationalIndustryCompetencyStandard),澳大利亚制定了«澳大利亚文件管理标准»(AustralianStandardRecordsManagement,AS4390)和«国家文件档案能力标准»(NationalRecordsandArchivesCompetencyStandards),加上发布的关于档案工作者职业教育认证与档案工作者使命的两项声明,这四个标准成为澳大利亚ASA 课程设置与确认的基本准则。最近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ASA 与RAMM 成立了“ASA/RAMM 能力框架联合委员会”(JointASA/RMAACompetencyframeworkCommittee),以促进档案与文件管理行业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的发展。
1.2 我国逐步完善、健康发展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我国职业资格认证活动的开展,从1993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算起,也不过20余年的时间,而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资格认证已经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可以说,我国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于构建职业资格认证的体系、原则和方法等还不够成熟,需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1.2.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中国众多行业的发展 在我国,许多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已与国际接轨,并逐步形成体系。如:国际通用的IT 行业Cisco认证体系,该行业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认证体系。借鉴国外的等级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它由网络工程设计方向和网络安装和技术支持方向两个方向组成,每个方向又分为CCNA、CCNP、CCIE 三个技术等级。2004年6月在我国启动的国际财务会计师(IFA)认证;国际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AI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美国管理会计师认证(CMA);加拿大注会协会证书(CGA);澳大利亚注会协会证书(ASCPA)等。2004年—2005年,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考试在中国日渐火暴。2005年我国又新增了注册设备监理师、建造师、核安全工程师、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现已开设的信息技术管理职业资格认证,可缓解各行业普遍存在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人才短缺的问题,并将成为信息技术管理者必备的职业资格认证证书,
1.2.2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中国众多行业的成功实践 1999 年5 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社会职业分为1838种,8 大类,为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奠定了基础。到目前为止,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共颁布了三批共102个职业标准,已有23个行业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据统计,目前全国累计已经有3500万人次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教师、医师、律师、会计师等行业均已实行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十五”期间,我国要完成300 个主要职业(工种)的标准制定工作,使国家职业资格证覆盖国民经济的主要职业(工种)。
自2004年1月起,上海首先推行了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定取得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每3年登记一次,从而打破了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终身制。在由上海市人事局、档案局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档案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暂行规定»中,明确了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资格的取得,实行大纲、试题统一,考试标准、组织统一的考试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高级职业资格取得的办法将另行规定。申请再次登记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除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业务条件外,还应完成规定的教育和业务培训科目。持证者3年内未重新登记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规定明确由上海市人事局、档案局共同负责本市档案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监督管理工作,并作了具体分工。上海市是全国最先推行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推行档案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地方,对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国的推行具有巨大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2 国外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建设和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学者们普遍认为,研究和借鉴国外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将推动我国档案工作领域内相应制度的发展。从国外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建设发展情况,我们可得出如下启示:
2.1 构建我国档案行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西方发达国家的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依托档案高等教育与培训机构,一般由国家级的档案工作者协会发起创办,通过制定通用的职业工作标准,采取公开考试、资历考核等各种方式授予申请者职业资格证书。虽然严格的档案职业准入制度在西方国家尚未建立,但对档案从业人员却有较高的学历要求。例如,美国档案从业人员上岗就业的基本条件必须是研究生学历;在澳大利亚,必须具有档案或文件管理专业的本科学历才能从事档案工作。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尚未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但考虑到我国档案教育与档案事业发展现状,我们应借鉴国外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建设经验,将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与档案高等教育的发展结合起来。笔者认为,首先,我国应制定全国统一的档案职业认证考试资格标准,从而间接实现对档案工作岗位的准入控制,鼓励在职档案人员获取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从而保证在岗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2 建立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的职业资格考核体系
目前,档案工作岗位缺乏职业准入控制,档案从业人员缺乏统一的上岗资格标准,非专业人员进入档案部门不存在太多限制。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档案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制度在我国档案工作领域尚未建立,由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1997年)和«档案专业人员职务实行条例»(1986年),仅仅只是涉及了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职称方面,均未涉及职业资格认证的内容。其次,虽然有些省市每年都举行档案从业人员资格上岗的培训与考试,但其培训时间极短,往往只有7~10天,培训内容并不全面,并且其考核和鉴定缺乏较严格的标准,其结果往往是让那些并未获得全面、专业的档案学相关知识的非专业人员,极其轻易地获得名不符其实的专业职位。因此,从我国档案工作实际来看,应当由中国档案学会和各地方档案学会担任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执行者,并聘请社会各界的资深档案专业研究人员和著名档案学者,共同制定全国性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标准,逐步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档案职业资格考核体系。
2.3 终身学习理念与非终身资格认证的一致性
现代社会是知识经济社会,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不但影响着档案学外部相关学科知识,同时也使得档案学本身的理论和方法面临着更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在工作中不但要提高自身档案专业知识素养,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还应树立终身学习的新观念。对此,美国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顺应时代发展,实行非终身认证,体现了其对终身学习的重视。因此,我们在对档案工作着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时,应当制定完善的继续教育计划,在师资力量、课程安排、教学时间等方面做出科学的安排,并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会、社区实践等,从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适合我国档案人员终身学习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4 制定不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以适应我国档案事业发展一般来说,档案机构的级别越高、规模越大,其对档案工作者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就越高,反之亦然。同样,在同一机构内,不同的档案工作岗位对档案人员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于某些岗位如档案参考咨询服务、档案编研等,这些岗位对档案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要求档案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资格等级。对于如档案阅览室的工作人员等一般性的服务岗位,其资格等级要求可以较低。另外,在推行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时,要针对不同地区档案事业发展现状,结合我国各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性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因此,我们应当制定一系列的不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以适应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在档案行业建立并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档案职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我们应立足我国档案工作发展实际,借鉴国外档案职业资格制度经验,建立健全我国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以推动我国档案工作和档案事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