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档案编研首先要研究历史
历史,通常是指人类社会发生、发展的过程,即人类社会史。简单概括,所谓历史,是人类过去的社会活动。研究历史就是以研究人类的实践活动为基础,进而探索人类社会中规律性的东西。这些实践活动发生在过去,作为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已经结束,是稳定凝结了的活动,等待人们去思索总结。正因为如此,历史不可能重演,只有通过史料和传说来了解过去所发生的丰富多彩的历史事件。
档案与历史密不可分。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保存备查的文字、图像、声音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档案是原始的历史记录,或说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这是档案的本质属性。档案以具体内容反映其形成机关或人物的社会活动,是特定的形成者当时当事直接使用的原始文件的转化物,不是事后编写或另外收集的材料,具有很强的原始性。档案作为独一无二的原始记录,是最重要的史料。档案的形式多种多样,正规公文,内部记录,原作手稿,会计账簿,技术图纸,录音带、录像带,新兴的各种电子档案,多媒体资料,等等,都记录了过去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方面面,记录了各种各样的历史事物。
由此可以看出,研究历史就需要研究档案,反之,研究档案就需要研究历史。档案编研工作以档案为基础进行编辑和研究,一次文献、二次文献、三次文献、编史修志,虽然研究的深入程度不同,如一次文献和编史修志的差别很大,但都要大量地接触史实,根据选题来进行编研。档案编研一方面要遵循档案工作的特点,同时要研究历史。有实践经验的人都知道,仅凭档案的作者、专题、时间或文种等特征来判断档案蕴含的价值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对档案中的史实有较为透彻的理解,才能全面、正确地判断档案史料的价值,按照选题要求恰当地取舍。特别是编史修志工作,没有对历史问题深入细致的研究,是难以编写出有价值的专门文章或著作的。编研的层次越高,对历史问题研究的要求就越深。因此,编研工作者应该学习史学,用唯物史观指导工作,开发出反映历史特点规律的编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