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之窗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 » 档案管理 » 综合管理 » 正文

会计档案移交时间如何规定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6 13:10:37    浏览次数:158    评论:0
导读

会计档案移交时间如何规定的?答: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

会计档案移交时间如何规定的?

答: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要求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dawindow.com/tech/201812/4998.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kf@dawindow.com。
 

Copyright © 2018 档案之窗(dawindow.com)     深圳司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474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