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的移交、接收检验项目有哪些?
答:文件形成单位在移交电子文件之前,档案保管部门在接受电子文件之前,均应对归档的载体极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合格率达到100%时方可进行交接。检验项目如下:
—载体有无划恨,是否清洁;
—有无病毒;
—核实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检验及审核手续;
—核实登记表、软件、说明资料等是否齐全;
—对特殊格式的电子文件,应核实其相关的软件、版本、操作手册等是否完整。
检验结果分别由移交单位、接受单位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受检验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对检验不合格者,应退回原形单位重新制作,并再次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