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案卷编目?
答:按照一定规则进行档案著录并将条目组成目录的过程,包括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1)案卷目录:是档案部门管理、统计、检索、报道档案内容、成分等的基本检索工具,亦是立卷单位与档案部门交接档案的依据和凭证(可作为移交目录)。其项目包括案卷序号、档号、保管期限、案卷题名等;
(2)卷内目录: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其作用是为了介绍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成分、制发机关、文件编号、时间、题名等,便于利用者根据所需项目进行查阅、检索。项目填写内容包括文件序号、责任者、文件编号、日期、文件题名、页号;
(3)备考表: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末页之后,其作用是用以说明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即卷内文件材料状况的记录单。项目填写内容包括立卷人、检查人、检查日期、互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