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文件材料应何时归档?
答:各职能部门形成的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工业企业产品、非工业企业业务项目、科研课题、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在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归档,时间长的项目可分为阶段、分单位项目归档;
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资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先登记,待安装调试完后,随即与安装调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一起归档;
单位负责人和职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交有关人员归档;
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归档,由财务部门保管一至三年,向档案部门移交;
实行文挡一体化或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即时归档;
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没有及时归档的零散文件材料;
(2)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3)设备仪器的维修文件材料;
(4)产品、设备更换的新零部件文件材料;
(5)机构变动或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6)应归档的非纸质载体材料;
(7)其他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