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事记
科技大事记是按时间顺序,扼要记载一定历史时期,重要科技活动和重大科技事件的编研成品。
(一)科技大事记的信息特点
1.简洁。首先是指大事记的结构简单,只包含记时与记事两部分,内容短小精干;其次,是指大事记记述文字简练,内容直截了当,一般不作评述。简洁是大事记的撰写特点。
2.记实性。大事记的任务是如实反映特定范围一切重要科技内容,即无论好事、坏事,只要是大事都要客观地记载下来。记实性强是大事记的内容特点。
3.时序性。大事记的每一条记录都是严格按照时间顺序编排的。时间既是大事记的排序依据,又是大事记的查找线索。时序性是大事记的形式特点。
(二)大事记的种类及形式
1.根据记载的内容大事记可分为:综合性大事记,是指以某地区或单位的全部大事为记载对象的大事记。如《XX研究所1988年-1998年大事记》;专题性大事记,即以特定科技活动为记载对象的大事记。如《XX市基本建设大事记》、《XX古活动大事记》等。
2.根据反映的对象大事记又分为:科技活动大事记,即以事物或活动为对象的大事记,如《XX大学对外学术交流大事记》。科技人物大事记,指以人物活动为对象的大事记,如《李四光年谱》等。
3.根据编排体例,大事记可分为:编年体大事记,即按年月日顺序排列“大事”。分类编年体大事记,即将“大事”按性质分类,各类再按年月日顺序排序。记是本未体大事记,即以一件完整的“大事”为单位,按它的启始或者终止的时间排列“大事”。
(三)大事记的编研要领
1.合理确定选事标准。如何选择“大事”决定了大事记的质量和价值,是大事记编研的首要问题。确定为记述对象的“大事”应该考虑下列因素,其一,是事情本身的绝对意义,即“大事”应该能够反映记录对象本质、主流、规律,或者是导致重大事件与后果的诱因。其二,是事情所具有的相对意义,即确定是否为“大事”,还要考虑大事记的时间跨度和记录对象等具体情况。阶段性的大事记与年度性的大事记,对“大事”把握的尺度显然不同;一个专业主管部门与一个企业衡量科技活动意义的尺度显然也不同。因此,确定“大事”的标准,一定要有针对性、必须具体。
对一个企业而言,“大事”一般包括:①上级单位或领导针对本企业所作的指示或者颁布与本企业职能活动直接有关的方针、政策;②企业重要的职能活动;③新闻媒介对企业的报道;④企业体制、名称、隶属关系、机构的调整;⑤企业领导人的更迭; ⑥企业规划、制度、重要决定的出台;⑦企业重要科技会议或科技活动;⑧重要科技成果或项目;⑨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⑩企业重要科技人物的重要活动等。
2.大事记记述要完整。大事记记述的每一件事情都必须清楚、完整,即要求大事记记载的每一件事都要全面,应该包括:地点或范围、记录对象、起因、事实或过程、结果或影响等要素。所谓确切,要求大事记的记载要实事求是,记载时间(年、月、日、时间)要准确,使用的名称术语要规范。
3.要建立大事记载制度。为了使大事记的编研工作顺利进行,并用保证记载的质量,档案部门应该确定专人负责,在平时记载企业活动和事情,以便为将来编写大事记提供可靠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