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档案编研成品校核与审定
校核与审定是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充分、有效地传播与交流的必要条件。校核是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形成初稿的标志;审定是对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定稿及其排版设计的批准。
(一)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校核
编研成品的校核,是指对经过后期制作形成的编研成品的各组成部分,进行总体的检查与修正。科技档案编研工作经过选题和选型、选材与核实、信息加工,以及选择体例形式并进行相应的编排以后,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已经基本成形。按照科技档案编研工作原则的要求,不仅要对每一步骤编研作业的结果进行认真地检查,而且还要从整体上对编研成品进行全面的校核。而只有经过校核,才能使科技档案编研成品从内容到形式、从每个信息单元到编研成品的整体内容,都能达到预定的质量要求。校核成为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初稿完成的标志,成为其交付审定并进入排版复制阶段的重要步骤。
1.科技档案编研成品校核的内容
(1)校核选材的质量,检查全部内容是否符合编研方案的要求,能否充分反映编研主题,从整体内容有没有重要的遗漏,是否包含过时、过量的信息。
(2)校核科技档案信息的加工质量,如,信息加工方法的选择是否得当,信息的表述是否准确、清楚,图样、图表、图示表达是否正确、规范,信息单元的内容是否与档案原义一致、是否反映原文的基本精神或主要内容等。
(3)校核信息单元的编排质量,如选择的体例形式是否揭示了科技档案信息的逻辑关系深化了主题,科技档案信息的排序方法是否得当,一些综合性信息单元的归属是否妥当,编排顺序是否一致等。
(4)校核编研成品的政治内容,如,检查序言和编辑说明的观点,正文中对政策的表述、使用的政治性词语、摘译中的一些政治词汇的转达是否准确、规范,有没有违背科技法规与科技政,以及对有争议问题的表述是否客观、公正等。
(5)校核编研成品的各组成部分是否齐全。
(6)将编研成品的各组成部分按照预定的顺序编排起来,并且编注连续的页码,最终形成编研成品的初稿。
2.科技档案编研成品校核的要求
(1)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初稿的校核,必须以科技档案编研成品方案(大纲)为依据。编研方案(大纲),是科技档案编研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根据选题的目的与要求,编研方案对的各项编研加工的要求及具体加工的方法和质量,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是科技档案编研作业的具体依据。对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校核,必须按照编研方案(大纲)的具体要求去衡量,才能对其质量有一个统一的尺度,才能共同做好校核工作。
(2)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校核必须以专业技术标准为准绳。科技档案编研成品是对一定专业技术信息的系统反映,并且以科学技术人员作为其主要服务对象。因此,对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内容的评价,还应该以专业标准作为具体的检验依据。特别是对编研成品的成果鉴定,必须要以专业技术标准作为评价其水平和利用效果的主要指标。因而,校核科技档案信息内容质量和类型要求,必须以专业技术标准为准绳。这是科技档案编研人员与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利用者的共同基础。
(3)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校核应该逐字逐句的进行。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校核虽然是对其进行整体的检验,但是必须仔细、严谨、一丝不苟。因为这是编研成品定稿前的最后一次检查,只有逐字逐句地阅读、认真地与原文对照,才能尽可能地发现和纠正其存在的所有问题,进行比较彻底的改正。
(4)科技档案编研成品校核的意见,应以国家规定的标准校对符号表示,具体方式见附录ZB1-81国家专业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5)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校核应该由该编研项目的负责人主持完成。一般性编研成品的校核,由编研人员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安排,分工合作地完成;并由编研项目(课题)的负责人最后统审。大型的或者公开出版的编研成品,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委托专家或专业部门完成相关内容的校核,也可以组织专门班子承担此项任务。
(二)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审定
审定,是对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初稿进行最后的审查与批准,并以确定有关其排版设计和交流事项,作为审定批准的标志。科技档案编研产品是科学技术交流的重要载体,具有可观的利用效益和社会意义,属于法人作品或者职务作品。科技档案编研产品的审定充分反映了编研成品的这一属性,即它们必须由编研成品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亲自批准方能定稿,并且必须由他们决定编研成品的利用方式与要求。
1.编研成品审定的内容
科技档案编研产品的质量不仅影响科技信息的应用与传播效果,而且关系到企业的形象与声誉,企业法人自然十分关注。为此,编研成品的审定首先要求保证编研成品具有科学性和准确性,保证其提供信息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特别要审查那些反映重大问题、重要技术的内容是否客观、典型。使编研成品能够代表其所有者的科技水平、企业精神,这是编研成品审定的基本问题。其次,任何科技档案编研成品都需要在一定范围进行交流,科技档案信息的交流是科学技术传播与扩散的重要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信息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也是市场竞争的对象,对于编研成品的所有者而言,这就存在如何使编研成品发挥最佳作用,创造最大的技术、经济效益;怎样交流编研成品对企业才最为有利等,一系列关系企业利益的问题。这些必须通过对编研成品的审定,使其所有者对编研成品的内容有所了解,以便作出正确的决断。因此,编研成品的审定主要从保护企业利益的角度,审查有关信息选择是否得当、内容披露的程度是否合适。具体包括以下任务:
(1)审查编研成品的合法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科技档案信息的生产、交流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这既包括编研成品是否维护了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也包括编研成品是否尊重了有关各方的权益,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尤其不能侵犯其他档案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编研成品的审定必须对此严格把关。
(2)审定编研成品交流方式的必要性。审定者从科技档案编研成品预定的目的和要求出发,结合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实际需求,根据编研人员提出的排版设计、交流范围和方式的建议,确定采取的出版方式和有效的传播途径,并办理必要的审批、签署手续。
2.编研成品审定的实施
(1)编研成品的审定权限
编研成品的审定是立足编研成品内容的审查,着眼于编研成品使用中的利益关系,对其是否定稿和怎样使用作出的具体认定。从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审定的任务可以看出,对审定者有较高的要求,既要求具备相当的科技水准,能够从当前科技发展的角度鉴别编研成品内容质量;又要具备一定的政策、法律素养,能够妥善处理编研成品交流中,保证自身利益与为国家科技发展作贡献、开展科技贸易与促进科技进步等问题;还要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对科技档案编研成品作出相应的决定的。因此,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审定,应该由科技档案所有者,即企业法人或者法人代表担当。
(2)审定编研成品的方式
审定首先要研究编研成品方案,了解编研成品的制作目的和要求,结合相关科学技术发展的现状,以便树立科学的指导思想,得出正确的审定结论。
具体审定还是要通过审读编研成品的全文,了解编研成品的初稿是否达到编研方案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校核的结果合理与否,校核后的修改情况怎样,结合预定的交流形式,应当提出某些改进的意见。
(三)校核与审定应当注意的问题
1.注意沟通
校核和审定是科技档案编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科技档案编研成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为此,在进行校核和审定工作之前,编研人员一定要将编研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向校核和审定人员通报清楚;而在校核和审定之后,校核和审定的人员也需要将校核和审定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向编研人员介绍明白。
2.从整体出发
校核和审定是对编研成品的最终把关,校核审定人员一定要在对整个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内容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切不可在不了解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内容的情况下,边看边改急于求成。这样很容易出现增删或修改不当,造成前后矛盾等现象,以致需要返工重来等问题。
3.各负其责
校核和审定人员对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初稿内容的校正,除了对于明显差错或者与专业技术标准明显不符的情况,可以随时在原稿上用便于区别的字迹改正以外,对于一些较大的问题,如选材取舍、科技内容的疑点、注释的错误、值得磋商的问题,以及校核或审定人员个人的意见等,均应当另外书写在专用稿纸上,简略写出该原文并注明其所在的页码、行数,然后提出磋商的意见或观点与编研人员讨论,由编研人员研究后自己予以更改。
4.加强协调
对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初稿校核与审定的意见,多数要请编研人员自己动手改正,而这项工作可能要在校核、审定人员与编研人员之间返复数次,直至该编研成品质量达到编研方案所提出的要求,编研人员和校核、审定人员都感到满意为止。这就更加要求编研人员和校核人员加强协调,相互尊重、互相创造条件,为生产出高质量的科技档案编研成品而共同努力。
(四)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定稿的要求
为了保证排版工作的顺利进行,编研成品定稿必须达到以下的质量要求:
1.定稿必须经过审查。即通过审查保证了定稿的政治质量和技术质量,稿件内容和文字得到了必要的整理,统一了书写格式、名词术语、人名、地名、计量单位等,可以直接按稿件排版。
2.稿件必须誊清。即编研成品的定稿应该誉写在幅面一致的单面稿纸上,字迹要清晰易辩,符号要标注清楚,改动要写在版口上但不能太多,否则要重新誊写。
3.稿件必须齐全。即编研成品的各组成部分都要齐备,正文与图稿要分开,并且在正文中留出位置,分别注明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