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业务工作-文件归档范围
7.3.2.1 企业在筹备、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都应纳入归档范围。国有企业文件归档范围应符合档发〔2004〕4号文件要求。
7.3.2.2 归档文件的主要来源有:
——本企业形成的文件;
——本企业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接收的文件;
——所属单位及参股企业应向本企业提交的文件;
——本企业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本企业提交的文件;
——本企业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
7.3.2.3 企业应根据经营管理范围和业务活动类型制定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确定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可参照、但不限于附录A。项目建设类文件应依据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性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文件归档具体范围参见DA/T 28;服务类型企业各类文件归档范围及企业中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活动的文件归档范围,应结合企业活动和专门业务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