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装具-技术要求
7•1性能
7•1,1装具应满足档案载体的存贮、保护及其使用功能的需要。
7•1•2装具的承重应满足表7的要求,特殊规格按用户要求决定。
表7
名称 | 规格 | 载重单位 | 质量,kg |
固定架、密集架 |
| 每层搁板 | 40 |
案卷柜 |
| 每层搁板 | 40 |
底图柜 | 0# | 每个抽屉 | 40 |
1# | 每个抽屉 | 20 | |
胶片柜 |
| 每个抽屉 | 20 |
磁带柜 |
| 每层搁板 | 20 |
卡片柜 |
| 每个抽屉 | 5 |
7•1•3同类产品各零件、组合件之间应有良好的互换性能。
7•1•4活动装具应有防倒安全装置,传动系统应转动灵活,运行平稳,不得有失灵现象。
7•1•5电器线路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电器元件与档案载体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7•1•6档案装具所用的导线,易老化电器元件应在说明书或相应元件上注明使用年限,到期更换,以防因老化产生的火花危害。
7•1•7装具表面深层色泽必须均匀一致,同时应有良好的耐湿热性 (一级标准)及耐霉菌性(0级标准)。
7•1•8木制装具选材,应不易生虫,不易变形、不出油、结实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