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档案收集工作
7.4.1 文件归档的交接
7.4.1.1 文件形成部门应按期将《档案交接登记表》随同已整理的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
7.4.1.2 档案部门接收时应认真核对,并检查档案质量。双方在《档案交接登记表)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7.4.2 档案与资料的收集
7.4.2.1 企业应接收所属单位因产权变动后属本企业所有的档案。
7.4.2.2 企业应根据资产管理权限接收无法人资格的所属单位档案。
7.4.2.3 企业可根据需要收集宣传报道本单位的新闻资料。
7.4.2.4 企业可根据研发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收集与企业经营范围相关的资料。
7.4.2.5 企业可根据需要向社会、离退休人员征集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