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面。
1、标题。包括大事记的总标题、记述事件的时间范围、编者。
例:***局大事记(1990——1999年)
2、编制单位需写全称。例:宁波市卫生局。
3、编印年月日,需用中文书写全称。例: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4、其他需注明事项。凡属“内部印发”、“秘密”等应在封面左上角处标明。
二、编写说明。
说明编辑的原因、目的、任务、用途、选编范围和取材标准,存在问题等有关内容。
三、目录。按时间顺序或专题顺序,由顺序号、题名、页号组成。
四、正文。主要由大事时间和大事条目组成,采用编年体。
综合性大事记大致有以下内容:
1、上级的重要批文、决定。
2、本单位体制和隶属关系的改变,机构的建立、撤迁和主要领导成员的更迭。
3、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总结。
4、重要规章制度、重要决定和重大改革。
5、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包括外事和纪念活动)。
6、重要成果和表彰先进等事项。
7、其他需要记载事项。如重要领导人视察、重大事故等。
五、装订顺序。封面——编写说明——目录——正文——封底
六、大事记的编写要求。
1、大事时间的编写。大事时间必须记载准确,避免错误和含混不清,标识要求同封面。
2、大事条目的编写要求。要明确大事选材要求。必须本着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原则,明确选材范围,确定大事标准。取材应真实、准确。编写应系统条理、简明完整、一事一条。每条大事记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数据、发展、过程、因果关系等要素均应揭示明确,文字力图简明扼要。
七、大事记的编写方法。
1、建立记载大事记录的制度,确定专人记载和汇编。
2、划定本单位大事记选编范围和选材标准。
3、明确记载大事记的规则。平时随事件发生及时记载大事记录。
来源: 宁波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