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之窗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 » 档案知识 » 正文

本机关对下级机关报送哪些文件材料进行归档,档案保管期限如何划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9 17:30:41    浏览次数:220    评论:0
导读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第13条,机关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中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要进行归档,档案保管期限定为30年;对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也要进行归档,档案保管期限定为10年。例如,各省档案行政部门管理部门上报国家档案局的重点档案抢救报告,属比较重要的专题报告,国家档案局要对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第13条,机关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中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要进行归档,档案保管期限定为30年;对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也要进行归档,档案保管期限定为10年。

 例如,各省档案行政部门管理部门上报国家档案局的重点档案抢救报告,属比较重要的专题报告,国家档案局要对这类报告进行归档,保管期限划定为30年。本机关对越级上报的文件材料不进行归档,如某县档案局越级上报给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的报告,就不必归档。

                                             来源: 中国档案出版社       


 
关键词: 机关报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dawindow.com/tech/201811/272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kf@dawindow.com。
 

Copyright © 2018 档案之窗(dawindow.com)     深圳司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474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