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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重要或一般文件材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9 17:20:43    浏览次数:164    评论:0
导读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第7条,将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分为“重要的”和“一般的”两种情况,“重要的”定为永久保管,“一般的”定为30年保管。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其“重要的”、“一般的”判断标准通常以上级机关领导的行政级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第7条,将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分为“重要的”和“一般的”两种情况,“重要的”定为永久保管,“一般的”定为30年保管。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其“重要的”、“一般的”判断标准通常以上级机关领导的行政级别和检查、视察事由的重要程度来划分。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省部级以上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属“重要的”;省部级以下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通常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县委书记到县档案局、馆检查工作,现场办公解决了县档案馆库的新建问题,这一问题对本地区讲是重要的,形成的相关文件材料机关在归档时就要永久保存;如果是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作了一番讲话、指示,相关文件材料应属一般文件材料,机关归档时其档案保管期限可定为30年。上级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到下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根据检查、指导事由的重要程度,确定是否归档,重要的文件材料机关要归档,档案保管期限可定为30年,其他文件材料就不必归档。
    在执行这一条款时,既要考虑上级领导级别,又要考虑上级领导视察、检查事由的重要程度,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再具体确定归档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来源: 中国档案出版社       


 
关键词: 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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