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发布后,国家邮政局根据《规定》精神,编制了《国家邮政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送审稿)》,并报送到国家档案局,这是《规定》实施后第一个报送到国家档案局的送审稿。经初步研究,我们认为国家邮政局的这个送审稿,从总体上看,基本符合《规定》的编制要求。该送审稿采用机构下按问题分类的编制体例,可以适用于大多数机关单位。但同时这个送审稿也还有部分问题划分不够细致,个别条款的保管期限划分不够准确等需要进行修改之处。征得编制单位同意,现将该送审稿全文照录如下,仅供参考。
来源: 中国档案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