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归档的材料可以是复印件吗?
答:不可以。归档目录中有注明的材料除外(如单位及个人的资质文件材料等)。
2、政府相关部门(如产权登记部门和市、区档案部门)盖查档章的文件材料可以作为原件移交吗?
答:政府相关部门(如产权登记部门、市、区档案部门)盖查档章的文件材料可以移交归档,其中档案交市、区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后,复印机加盖查档章后视为原件。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一般都为复印件,能归档吗?
答: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红章后可以归档。
4、试验检测报告为复写件,检测单位签字盖章均完善,可以归档移交吗?
答:检测单位签字盖章完善,字迹清楚的复写件可以归档移交。
5、设计变更单复印件由设计院加盖原章确认后,可以归档移交吗?
答:可以。
6、设计变更汇总登记表内容无确认签章的主体,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答: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中空白位置确认各专业数量并签字、加盖本人注册章。
7、凡是由总包单位分包的其他专业资料是否以总包单位名义填写相关资料?
答:应以分包单位名义填写相关资料。
8、由总包分包的专业工程是否必须移交开工申请报告?由总包分包的专业可以不用提交施工许可证吗?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是否需要提交施工许可证?
答:由总包分包单位的专业工程未单独办理开工申请许可的,当然不用提供开工申请报告;属于总包施工许可范围的,分包单位应当提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总包单位公章);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专业按规定办理了施工许可证的须提交施工许可证。
9、由总包单位分包的专业和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是否都必须有施工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组卷归档?
答:是。
10、幕墙、气体消防、钢结构等专业存在深化设计问题时,是否必须提供与甲方签订的设计合同?
答:不一定。只要提供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的安装与设计合同即可。
11、检验报告盖实验室的印章可以吗?
答:可以。
12、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档案能否移交归档?
答: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档案都要归档,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须由建设单位出具归档说明。
13、哪些归档材料须盖公章?项目章或业务章使用必须通过授权吗?
答:开工及竣工报告、合同、档案移交凭据等综合文件须加盖公章。项目章或业务章使用必须由法人单位提供启用该印章的授权书。
15、关于施工统一用表,什么情况下用广东省版?什么情况下用深圳版?
答:详见“深圳档案信息网”《深圳市建筑工程档案归档目录指引》和《深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归档目录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