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政部、国家档案局最新公布施行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指出:该办法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延长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永久保存。由此可见,随着社会的进步,婚姻档案的作用也日渐增强。从大连市中山区档案馆婚姻档案的利用统计图中可以看出婚姻档案的利用量呈现出由曲线上升到直线上升的态势,占每年档案利用量的50%以上,因此,近几年来,中山区档案局就十分重视婚姻档案的跟踪指导、加强管理以及进馆开发利用,以便社会各界更方便快捷地利用婚姻档案。
大连市中山区最早的婚姻档案是在50、60年代,当时婚姻档案也只有几卷,到80年代婚姻档案建立才走向正规化轨道, 1992年10月中山区专门成立婚姻登记处,为统一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婚姻档案是夫妻是否合法生活的标志,它具有法律效力。在办理出国探亲、经济索赔、国外减免税、继承遗产、进城落户、买卖房产、公证、计划生育、结婚(离婚)等事项中,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另外,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还可通过婚姻档案提供的线索,协助办案。因此,作为婚姻档案的管理及保管机构一定要管好、用好婚姻档案,真正发挥婚姻档案的价值。
一、加强跟踪指导 确保婚姻档案的齐全完整
婚姻档案虽然是一种专门档案,但在形成的过程中,却比较分散,80年到92年前分散在各街道办事处,93年至今在婚姻登记管理处。中山区档案局的业务指导人员非常重视婚姻档案的指导,每年在业务培训时,都要求婚姻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组织学习《婚姻档案管理办法》,从收集材料、装订、组卷、编写目录一一指导到位,以确保进馆档案案卷质量和婚姻档案的齐全完整。
二、加强婚姻档案的管理 更方便快捷的方式满足利用者的需求
在接待利用者过程中,发现婚姻档案利用率相当高,只靠一本案卷目录来检索是不够的,有时遇到说不清在哪个地方登的记、哪年结婚登的记利用者非常多,往往是折腾了半天,案卷搬出几大摞,也是一无所获,工作效率很低。为了更快地查询到利用者所需的档案,1998年中山区档案馆集中人力编写了《婚姻档案人名姓氏笔画索引》,利用者只要能说出年代、姓名,就可以很快检索到。2000年以后,中山区档案馆首先将婚姻档案数据输入计算机,在购买了档案管理软件后,将婚姻档案数据全部输入计算机。现在,利用者只要出具合法的身份证,就可以很快查询到在中山区是否有婚姻档案记录,从查询到出具一份婚姻档案证明,只需短短几分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节省了利用者的时间,快捷准确的服务令利用者非常满意。
三、充分发挥婚姻档案的价值 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
1、利用婚姻档案作证,解除痛苦婚姻。前不久,区档案馆接待了一个皮肤黝黑、面容疲惫的中年男人,在单位领导陪同下来查找他本人的婚姻档案。他自有房产三处,可不幸的是妻子骄横拔扈,把他撵出家门,单位的领导鼓励他拿出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利,用离婚争得家产,可离婚需要出示结婚证书,如今家门都无法进,到哪找结婚证书?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很快帮助查到了他的婚姻档案。来查阅档案领导高兴地说:只要有了这份婚姻档案,就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就可以合理合法地拿到一半家产,他的命运就可以改变了。事隔三个月后,档案馆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回访。得知他已成功离婚,仅分得房产就卖了20多万元,如今他又结婚成家,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2、利用婚姻档案作证,拒绝无理要求。刘维堂与刘美珍于1986年10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协议书中将孩子判给母亲抚养,房子归父亲。但是,父母离婚后,由于种种原因,孩子的户口一直未随其母转走,仍与其父在一起。1997年,孩子长大成人后,以其户口与其父在一起为由,向父亲索要房子,其父有口难辩,是街道办事处档案室为刘维堂查到了当时的离婚协议书,并以此为据,将孩子的户口迁走,拒绝了其子的无理要求。
3、利用婚姻档案作证,顺利办理二胎指标。中山区转山街道辖区一对居民王陈夫妇均是再婚,婚后女方带来一个女孩,男方初婚没有孩子,如今女方又怀孕了,03年3月,夫妇到街道办理二胎指标,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告诉他们,按政策要求,男方必须拿出初婚没有生育的证明,王春勇想了半天,只有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了此事。自己已离婚6年多了,上哪去找呢?办理二胎指标还有时间限制,超过了这一期限,就要缴纳超生费5000元。这可急坏了这对夫妇,负责计划生育的同志也非常同情他们,第二天亲自带女方到区档案馆来查阅婚姻档案,档案馆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很快在16号全宗4号目录197号档案卷中查到了王春勇的婚姻档案,在离婚协议书书中明确写明王春勇无婚生子女。这样一来,二胎指标就可以顺利办好 。
4、利用婚姻档案作证,顺利进行货币化分房。03年10月,市公安局巡逻支队的伤残干警路洪力急匆匆来到区档案馆,来找他的离婚协议书。原来离婚5年多、一直在外租房住的他,今年政府货币化分房,报材料时让他出示无房子证明,因为单位曾分给他一套住房。离婚后,唯一的住房由前妻领着孩子曾住,他每个月靠他微薄的薪水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及自己的生活费,生活很困难,他想到了区档案馆能帮他这个忙,中山区档案馆负责查档的工作人员很快从民政局长期目录961卷中找到了他的离婚档案,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写着:“现住房由女方曾租居住”。拿到这份珍贵的证明,他高兴地说:我终于是名正言顺的无房户了,等拿到政府近8万元的货币化分房补贴,我就可以有自己的家了。
5、利用婚姻档案作证,顺利进行房主名更改。耿女士与王先生离婚时,孩子及房子均判给男方,后因男方入狱且精神失常,耿女士为了照顾孩子,又住回此房。几年后,耿女士再婚。一家三口为了合情合理地入住此房,欲将房主名改为孩子名,因证据不足,没能成行。但耿女士隐约记得,关于孩子和房产在离婚时,他和前夫是有协议的,但经历了这么多年,离婚协议书早不知哪里去了。他来到区档案馆查婚姻档案,在档案馆她真的找到了原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写到,父母双方谁有监护权和抚养孩子,谁就对房屋具有居住权。因此,有协议书作证,再根据耿女士前夫的现实情况,更改房主名一事迎刃而解。
6、利用婚姻档案作证 为公安局落实户口政策提供依据。近年来,大连市由于户口政策的放开,如果在大连建设投资和买房达到一定金额,以及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外地及农村户口都可以进入大连市。这也促使一部分人为了达到户口进市的目的,竟然不择手段,办理假婚姻登记证,使大连市公安局人口控制办的工作人员真假难辨。为了更好地落实户口进市政策,户政处的工作人员,每年在下半年多次到区档案馆查阅婚姻档案,以核实向他们申报户口进市事宜。2005年,他们根据档案馆提供的婚姻资料核对了16对申请人,其中核对出7对申请人是假夫妻关系。婚姻档案为他们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7、利用婚姻档案作证 为公检法办案提供线索。近年来,中山区档案馆经常接待一些公检法机关的办案人员,要求为他们提供婚姻档案,想从婚姻档案中查找到嫌疑人的有关信息资料,如,体貌特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财产情况。有时,一个信息就为他们迅速破案打通了道路,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往往就此结了案。档案馆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回访得知,他们通过查阅婚姻档案,成功地抓住网上在逃犯,通过冻结拍卖房产解决了经济纠纷等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