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规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包括如下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
1.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切合实际的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
2.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本单位各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指导,确保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3. 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确定了负责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部门,实行了各部门和有关人员档案工作责任制,并采取了有效的考核措施。
4. 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同管理,要求明确,控制措施有力。
5. 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经过档案管理专业培训。
6. 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实现项目档案管理的信息化。
7. 保证档案工作所需经费,酷了计算机、复印机及声像器材等必备的办公设备,且性能优良,满足工作需要。
二、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1. 按照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结合项目产生文件材料的实际情况,检查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2. 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符合DA/T 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及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三、项目档案的安全
1.档案库房采取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和温湿度控制措施,档案库房与阅览、办公用房分开。
2.档案柜架、卷盒、卷皮等档案装具符合标准要求。
3.归档文件材料的制成材料符合耐久性要求。
4.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