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题名即文件标题。它是直接表达文件内容和中心主题的文件特征,是了解归档文件内容的起点。
题名中出现文号,比如:“转发国档发[2001]23号文件的通知”,从此标题中不知道主题内容,应该在“[2001]23号”后使用补充著录符号[ ]补充著录,即“转发国档发[2001]23号[关于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意见]文件的通知”。
有正副标题的,可减去正标题,只填副标题。例如:“服务民生:中国档案服务方向的新选择――杨冬权在第16届国际档案大会上的演讲”,责任者填写“杨冬权”,题名为“杨冬权在第16届国际档案大会上的演讲”。
原标题文字不精练、语句过长的,可适当缩写,减少文字,保留主体。例如:“关于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调动一切力量,团结一心,充分发挥全系统档案人员的积极性,大力开展档案开放利用的决定”。文件主体内容是大力开展档案开放利用的决定。题名可以缩减为“关于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大力开展档案开放利用的决定”。
转发文的题名填写。例如:“XX市档案局转发XX省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意见》的通知之通知之通知”,责任者应填“XX市档案局”,题名应该填为“转发《关于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意见》的通知”。
题名不能反映文件内容的应该补充具体。例如简报、讲话、发言、会议记录等。例如:“2001年简报第6期[XX市档案局开展庆祝建党80周年系列活动]”
以会议记录名称确定件数的,一般在填写题名时,应填写出会议名称(党委会议记录、行政会议记录、业务专题讨论会议记录);如果每次会议确定为一件,题名应填写本次会议的主题内容。
遇到没有标题的文件材料,比如领导批示、公函以及电报等,应该根据文件内容,自行拟制题名。
介绍信及存根的标题拟写为“xxx、xxx、xxx……的调动介绍信”。
对于文件正件的题名不能完全反映文件主体内容时,在填写题名的时候,如果只填写正文题名,在检索时会对附件造成漏检形成“死档”。因此,要求在正件题名后抄录附件题名,在其后加“()”,比如“关于2001年度市地税系统档案立卷归档和达标升级复查的通知(附:时间安排表)”
(摘自攀枝花档案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