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办法》附件:根据调研情况,我们发现全国城市社区建设受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各地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具体工作形式、内容上存在较大差距。《办法》附件所列的城市社区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各地区可以参照执行,或者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二)关于社区档案的分类:目前办法中只列出3种,这些是基本种类,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酌情调整。
(三)关于新型载体档案的管理:由于目前国家对声像、电子、实物等类型档案的管理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因此办法中未给予详细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规定。
(本文转载自《中国档案》杂志2016年第2期,有改动。作者:于青 单位:国家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