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沿革》编写提纲
《组织沿革》应包括目的、内容、范围以及结构形式等,大致可由五部分组成。
(1)序言,或称前言、引言,或称总序;(2)机关历史概况;(3)组织变革情况;(4)工作成就;(5)附录。
(一)序言。根据《组织沿革》的功能,所写的序言,其目的是为了便于对《组织沿革》的使用,使它起到指导和查考作用。因此,它应包括的内容是:(1)说明编写的目的和用途;(2)编写的体例;(3)材料的来源和可靠程度;(4)基本内容的介绍或评述;(5)其他需要交待和说明的问题。
(二)机关历史概况。简要地阐明以下几点:(1)本机关建立(含合、并、撤)及更名的时间和变化的原因;(2)本机关当时的办公地点及其变更;(3)本机关的性质、职能(职权范围)及任务;(4)管辖的地区范围及辖属机构的情形;(5)本机关的党、工、团组织设置及变化情形。
(三)组织变革情况。主要说明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沿袭和变动,以及机构、领导成员变化情况。具体写法要根据编写的体例来定。-般说来有如下方面: (1)首先用图表示意。如《机构名称变化示意图》;(2)按年或按问题或按机构的变动编列出程式,明确反映机构、人员的历史发展状况;交待清楚机构的起止时间和职权范围、隶属关系;(3)主要领导成员的更替和蝉联情况,并按任职先后排列,注明任期;(4)人员编制情况。
(四)工作成就,简明扼要地综述本机关成立以来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事业发展情形。
(五)附录。主要附录能补充《组织沿革》内容的有关资料,如组织系统图表、主要数据统计表、本机关单位的有关章则。
上述编写内容,以第二、三部分为《组织沿革》的主体工程,不可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