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编写提纲
大事记就是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地记载一定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的书面材料。它用简明的文字,系统扼要地记录和反映一定人物、事件、机构等方面的重要活动和发展变化的历史情况。大事记与其他编研资料相比,有其不同特点:它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大事,便于通览和查找;只简记大事、要事,不记小事;言简意赅,用简短的篇幅概括丰富的内容。
大事记的编写要求是:(1)观点正确,用材真实。在分析人、物、事时,必须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分析,取其所当取,舍其所当舍,详略适当,褒贬公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2)大事突出,要事不漏,小事不要。因为一个机关(单位),每年有成百甚至更多的事件发生,大事是少数,多数是要事和小事。编写大事记时,应坚持小事不要,如不区分大事和小事,凡事都记,材料罗列,大事淹没在琐碎的事物之中,把它记成了明细帐,就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了。(3)系统条理,简明扼要。大事记按时间顺序记述,一事一条,不要数事一条。记述大事提纲挈领,文字简明,切忌冗长,但必须把每一大事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数据、发展经过、因果关系,言简意赅地表述出来。
大事记的主要内容:机构设置沿革;人事任免奖惩;各种重要会议;领导视察活动;上级重要指示;本单位重要决定;各项中心工作;生产科研成果;重点工程建设;较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发生;外事活动;报刊有关报道;以及其他需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