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档案工作
—攀枝花市仁和区档案局 张天涯
仁和区 “8.30”地震的发生,对全区档案工作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全区档案馆室受灾情况:75个机关档案室,其中:22个档案室所在大楼出现裂缝。15个乡镇、街办档案室,其中:3个乡镇档案室所在大楼均为危房;6个乡镇档案室所在大楼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仁和镇档案室墙体与附在大楼出现明显分离现象。81村、3社区、14个居委会档案室,其中:28个档案室所在大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6个档案室已成危房。28所中小学,有26所中小学档案室所在大楼墙体都出现不同程度裂缝,其中:大龙潭校区、平地校区、大田校区、啊喇校区、大田中学、中坝中学、务本中小学、鱼塘中小学8所学校档案室所在大楼已成为危房。17个卫生档案室所在大楼墙体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其中:啊喇卫生院啊喇分院已成危房。
灾难的背后为我们的带来了告诫和提醒:要加强档案工作的科学理论研究,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档案工作的应急能力和应变能力,确实做好各种特殊、复杂、紧急环境下的档案工作。现就如何做好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档案工作笔者谈谈笔者的建议:
一、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经验和做法
1、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明确了如何预防灾害对档案的危害、灾害来临时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档案实体的安全,以及档案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严格执行并加强对档案馆档案库房、机关和乡镇综合档案室及办公用房的安全检查,重点放在对库房、档案室的房屋结构,档案专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3、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和消防知识的学习,定期检查全馆消防工作情况,对防火设施、电源线路、开关和电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各机关和乡镇综合档案室的消防安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防止了火灾等地震次生灾害的发生对档案安全的影响。
(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在制定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部分内容条款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在灾害真正到来的时候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2、档案馆档案库房和部分机关、乡镇综合档案室修建年代较早,结构不合理,不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加之受到地震影响,隐患逐渐增大。
3、档案馆在建设初期,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档案专用设施设备不够完善,非专业的设施设备不能完全满足档案安全保管保护,灾害到来时,应急性不够强。
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做法和经验
1、建立全区各乡镇、街道及时建立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档案工作制度,成立灾后重建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灾后重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及时印发了加强抗震救灾中档案安全检查和收集工作、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相关文件。举办档案管理培训班。
3、紧紧围绕全区灾后重建工作的安排,进一步加强对灾后重建档案的指导,明确专人负责全区灾后重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将灾后恢复重建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区重建办,随时深入乡镇、街道进行督查。
4、灾情发生后,及时对馆藏中涉及房屋建筑的科技档案进行梳理,以最快速度编制了重灾区乡镇和学校房屋科技档案资料存放索引目录,为受损房屋的鉴定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5、及时将仁和区“8.30”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书档案依法接收进馆,确保抗震救灾档案的集中统一保管和有效提供利用。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硬件设施缺乏。各重灾乡镇受灾后,档案硬件设施的损坏严重,加之灾后重建档案形成数量较多,造成档案装具缺乏,不利于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
2、档案收集不齐全。“8.30”地震发生后,由于时间紧,抗震救灾和在后面重建中形成材料多,各种资料没有及时汇总,特别是照片档案收集不齐全。
3、档案形成和整理不规范。存在资料形成不规范现象。各乡镇形成的灾后重建档案资料还未移交到乡镇综合档案室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三、对今后防震减灾、恢复重建工作的立法建议。
(一)防震减灾立法建议:
1、建议将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建议制定对房屋建筑质量责任的相关立法,特别是农村房屋的建筑和设计方面。
3、建议建立按保准设计的抗震房屋建设图纸为内容的科技档案库,可在乡村免费推广标准抗震设计图纸建房,在农村尤其地震带地区农村建筑结构抗震设计问题上,应象对城市低收入阶层一样,给予关注和支持。
4、建议制定防震减灾定期演练制度,对学校、档案馆、图书馆、农民住户等重点范围的演练,保证在灾害来临时提高人民群众对重要资源的保护意识、能力和自救的意识、能力。
5、建议国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驻扎地震带和地震多发地区,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并建立基础档案数据库,向人民群众公布相关数据和情况,及时观测和了解防震减灾的最新信息。
(二)灾后重建的立法建议:
1、建议将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重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法律依据。
2、建议出台学校及农村住房建筑质量标准。学校应当按照最高质量的建筑标准来实施修建,确保在灾害中学生的绝对安全。
3、建议建立灾后恢复重建档案规范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用立法的方式对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提供规范化标准,并规范档案移交、利用等方面。
4、建议细化以前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提高法律本身的可操作性,重心应放在法律的实施和也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使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