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档案局 李卫坤
攀枝花市档案局历来重视档案法制建设,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依法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大力推进法制建设,努力促进依法治档,基本实现了管理方式由注重档案业务指导向依法管理转变。管理范围由注重机关企事业,向农村、社区等基层领域转变。管理手段上由传统的手工管理向计算机管理转变。管理机制由分散到集中、规范化管理转变。利用服务由主要面向机关、城市向基层、农村广大人民群众转变。档案法制建设初见成效,档案事业在法制化轨道上全面协调发展,档案法制工作多次荣获省、市先进单位称号。
一、具体作法
(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档方略
档案法制建设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也是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法制政府对档案部门的要求。我们抓住这一根本,将其作为开展档案工作的基础和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1)转变管理理念,树立依法治档意识。《档案法》明确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主体地位,赋予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法定职权。但“重服务,轻管理”,“重指导、轻执法”的档案工作模式仍未改变。正确处理好依法管理与技术服务的关系需要从思想上强化意识,彻底改变传统的思维定式,打破管理模式,突出档案部门执法的主体地位,重新树立社会形象。为此,我们多次以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召集各县(区)档案局长和中层干部专题学习档案法律法规,统一认识,并要求全员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档意识,充分行使行政管理权和行政执法权,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我们坚持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始终。通过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不断完善地方管理规范、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基本工作制度、开展执法与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行政许可、违法案件查处、行政执法培训等方式推动依法治档,改变了“重指导,轻管理、重服务、轻执法”的传统工作方式,在依法治档的道路上走出了适合自身实际的发展道路,有力的推动了依法治档进程。目前,共修改完善档案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21个,参加行政执法培训227人次。清理保留档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办理行政许可(审批)342件。接受省、市人大和省档案局的《档案法》执法检查、调研5次。
(二)组织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努力提高社会法制意识
档案法制宣传是法制建设的基础,为提高社会的法制意识我们认真组织制定和实施档案普法规划,针对不同对象,抓住“12.4”法制宣传、法律“六进”、“国际档案日”等契机,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展览、上街宣传、发放资料、开辟网上宣传专栏等形式,在机关企事业、农村社区等开展以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社会档案意识。目前,共发放档案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426余册(张)、举办讲座25期、编印档案利用事例10000册、被采用档案工作信息500多条,张帖宣传标语近10000条,参加档案法制知识竞赛近80000人次,举办上街宣传8次;举办展览8次,接待参观8262人次,上报档案学术论文200篇。我市的普法工作均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并通过代表提案争取市委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将《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列入了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首任学习培训内容,在培训班上宣讲档案法律法规5次,受教人次500人,形成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档案、档案工作逐渐被人们所了解和接受。
(三)建立和完善了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法制工作机制。市、县档案局均实行“局馆合一”和参公管理体制,突出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设有相应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注重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目前,全市有10名执法监督检查员、20名执法员,为依法治档提供了组织保障。
2、制定和完善了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管理制度规范
为充分行使法定的行政管理权限,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攀枝花市档案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攀枝花市档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档案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攀枝花市档案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攀枝花市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和规范,还编写了《档案法制工作手册》,为档案行政执法机制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为切实履行《档案法》赋予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职责,我局每年坚持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并适时对各县区的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及时指导与监督执法行为。其程序是,首先结合实际需要,列出年度执法或监督检查的重点;其次,下发通知,对检查方式、内容、要求进行告知;再次组成执法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对问题严重的要求限期整改当场签定执法文书,到期组织复查,执法检查结束后进行总结,年底组织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并将检查和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和整理执法文书归档。同时,对严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行政许可事项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规范了具体行政行为。目前,共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6次,检查单位1360个,案卷评查2次,检查单位10个。查处档案违法案件12起,其中移交纪委处理的1起,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的3人,警告的4人,其他均给予了通报批评。
(五)认真清理行政权力,建立完善了网上运行平台
为规范行政权力,及时接受有关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我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政府法制办的要求,首先依法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进行了全面的多次清理,编制了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及时报政府法制办备案、公布。其次,按照法制局的要求,将本局19项行政权力全部录入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并按照要求逐步实现全部项目网上办理。目前,行政权力网络运行平台基本建立,已开始运行。
二、体会
1、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是档案法制建设的根本保障
所谓意识,就是觉悟。在推进档案工作的法制进程中,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尤其是领导的法制意识是档案法制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存在决定于意识,意识反作用于存在”的论断,在档案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工作中得以如实体现。如果依法行政意识较强,就会在决策、管理工作中率先垂范,从而转变管理方式,就会将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变为自觉的行动。因此,档案法制工作能否打开局面,执法的氛围、效果是否良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特别是领导同志的依法行政意识。
2、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业务指导关系是依法治档的关键
档案行政执法和业务指导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权。依法管理主要是通过实施档案行政执法和开展档案业务指导而实现。行政执法和业务指导构成了档案行政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行政执法体现的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业务指导体现的是贯彻具体的技术规范。执法能促进技术指导服务的深化,技术指导能弥补和完善行政执法细节上的不足。因此,应正确处理好二者间的关系,不能将它们割裂开来,片面强调档案行政执法忽视档案的业务指导,更不能以档案业务指导代替档案行政执法,这是依法治档关键。
3、加强与法制管理有关部门的联系是营造良好档案法制氛围的重要途径
档案依法治档的实现,离不开当地政府法制监督部门和人大等的支持,主动加强与之联系,是营造一个有支撑和保障的依法治档必不可少的途径。特别是对县、区政府实施执法监督检查、或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的专项执法检查,请求政府法制部门和市人大的参与,一是对执法活动进行法制监督;二是监督县区政府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依法治档。
三、存在问题
随着依法治档的不断深入,档案法制工作新问题不断涌现。一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普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处等实行网上运行办理后,地方有关部门加大监督力度,每月通报网上运行情况,增加了压力,执法和案件查处网上操作难度加大;三是依法行政、以法治档案意识有待加强。局、馆合一的体制致使履行职责时,偏重于档案馆的管理职责而忽视了档案局行政执法的主体职责,仍习惯于抓业务,不善于用法律和行政管理的手段来推动发展。